绿色城市第20名绍兴:发展念好“两业经” 节能治污要减煤

作者:李霞

4月28日,绍兴市统计局公布2020年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一季度,绍兴市实现生产总值(GDP)12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2.2%,好于浙江省3.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优于全国4.6个百分点。一季度,疫情给全市经济带来较大冲击,但综合看,疫情的影响是短期可控的,经济稳定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尤其3月份以来,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回升势头,降幅明显收窄,全市经济运行态势改善向好。

绍兴是一座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旅游城市,位于浙江中北部,杭州湾的南岸,与杭州、宁波、台州、金华等地相邻。绍兴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城市,也是杭州都市圈的副中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接受了杭甬的经济辐射。

在城市综合能力方面,据中国投资协会、瞭望周刊社《环球》杂志、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和第三方绿色评级机构标准排名调研编制的《2019中国绿色城市指数TOP50报告》显示,绍兴在169个城市中以82.5的绿色指数与苏州并列榜单第20位。

念好“两业经”,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2018年,绍兴市坚定践行“八八战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合力唱响“双城记”,齐声念好“两业经”,精心打造“活力城”,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绍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5417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6亿元,同比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2612亿元,同比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2609亿元,增长7.7%。全市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812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亿元,增长1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民生支出4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达77.7%,同比增长17.0%。

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的同时,绍兴市全力念好“两业经”,坚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此踏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2018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4%。此外,新动能加快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节能环保、健康产品、高端装备、时尚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7%、9.6%、12.6%、11.0%、6.3%,占比分别为4.8%、10.4%、7.2%、19.0%、13.6%。

2018年绍兴市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广智能制造“新昌模式”,出台产业数字化、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发展等政策。年内绍兴举办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新材料等产业论坛,建成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个,新增工业机器人1938台、上云企业1万余家,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0.5%。此外,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同比增长23.3%,新产品产值率39.3%,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绍兴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开展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和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年内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新增上市公司4家,实现并购金额195.3亿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新增“个转企”2881家、小微企业2.9万家。

2019年,绍兴市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落实“六稳”工作要求,全年经济高开稳走提质,社会民生平安和谐稳定。2019年,绍兴市实现生产总值(GDP)57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五位。全年财政总收入825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8亿元,同比增长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亿元,增长15.1%。其中民生支出503亿元,增长16.8%。

在居民生活方面,2018年绍兴市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89元,比上年增长9.0%,在《2019年中国绿色城市指数TOP50报告》中排名第10位,在浙江省来说排名第三,低于同省的杭州(54348)、宁波(5240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049元,同比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097元,同比增长9.1%。

2019年绍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再进位,数据显示,2019年绍兴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3839元,同比增长9.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3935元,同比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20元,增长9.1%,年末,绍兴城镇化率达68.4%。

人均绿地面积居中下水平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绍兴市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大力推进绿化建设。2015年绍兴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绍兴市林业部门坚持绿色富民、森林惠民,通过发展彩色森林、建设森林游步道、提升新建森林公园等举措,持续推进森林提质扩面,积极打造“森林绍兴”“美丽绍兴”升级版。

不过,从人均绿地面积来看,绍兴市该指标还有些不足。在标准排名发布的《2019中国绿色城市指数TOP50报告》中显示,2017年绍兴市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6平方米,排在榜单中后位。

不过,绍兴市十分重视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将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写入市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列入重点工作清单和年度考核。

2018年绍兴市在绿化方面持续发力。全年完成造林更新2.35万亩,其中平原绿化2.2万亩。新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森林城镇9个、森林村庄81个。建成森林通道建设183.7公里。

2019年绍兴市共完成造林更新1.65万亩,其中平原绿化1.21万亩。新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成功创建国家森林乡村44个。新植珍贵树种161万株,建成珍贵树种示范点14个、局长示范林14片、示范单位15个。

日前,为响应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绍兴市启动实施全市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力争到2024年,全市新造林8.4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

截至3月23日,绍兴市共落实年度造林地块2.34万亩,在全省率先实现地块落实率100%;完成造林1.1万亩,占年度总任务的47%。目前,绍兴市林地面积达708万亩,森林覆盖率55.60%。全市6个区、县(市)均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现了“满堂红”。

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达到历年最好水平

前几年,水乡绍兴的空气质量状况一直在末位徘徊。自2013年来,绍兴市积极推进印染等四大行业整治工作。2016年,绍兴对市内的支柱产业--印染和化工进行严格整治,关停重组了近三分之一的企业。数据显示,绍兴市印染企业整合、重组、退出数量达151家,占比近45%;化工行业整顿关停企业153家,占比近51%。

2017年,绍兴市发布《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定为:到2020年,全市各区、县(市)PM2.5平均浓度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5%以上;完成浙江省“十三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60%的区、县(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2018年绍兴市空气优良天数达306天,PM2.5平均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2,排在榜单中后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3.8%,比上年提升0.8个百分点。同时,绍兴市全年共集聚整合或关停退出印染、化工、热电等重污染企业192家,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2481家。

2019年是绍兴市全面深化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之年,绍兴市针对大气污染的突出难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治气能力建设,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3.8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6.0%。PM2.5 浓度 36 微克/立方米。

此外,年内绍兴市蓝天办聚焦施工扬尘、拆迁烟尘、垃圾焚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问题,共督查交办涉气问题372个,督办53个。2019年10月-2020年3月,绍兴市共查处各类涉气问题2380个,处罚金额2800多万元。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显示,绍兴市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长三角41城市第一,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达到历年最好水平。

人均能耗排在中后位

绍兴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完善节能管理体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消费体系。2017年绍兴据国务院和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要求,制定了《绍兴市“十三五”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方案》严格落实能源“双控”,要求到2020年,绍兴市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9. 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450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幅不高于1. 7%.大力削减煤炭用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十三五”末,除大型热电企业外,实现全市域无煤化。

据悉,煤炭消费比重大是造成目前绍兴市用能强度高和大气污染严重的主要因素之一。2018年绍兴市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至原来的13.2倍,在禁燃区内,10-65蒸吨/小时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将面临全面淘汰改造,部分煤消耗大户将面临关停。

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是反映一个地区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结构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规定的“双控”指标。据《2019中国绿色城市指数TOP50报告》显示,绍兴市的人均能源消费量达到了6.3吨标准煤/人,在上榜城市中排在中后水平。

数据显示,2018年绍兴单位GDP能耗下降5.4%,下降幅度列浙江省第一。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同比减少0.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7%。其中,八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8%。

年内绍兴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3.7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504.21万平方米,完成率分别达到237.5%、315.1%。

数据显示,2018年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范围在52.3-54.0分贝之间,全市及各区、县(市)均处于较好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均低于70分贝的控制值。

从《2019中国绿色城市指数TOP50报告》来看,绍兴的环境噪声声效等级排名在中下水平。在标准排名监测的169个城市中,环境噪声声效等级超过55(含55)的城市为21个,占比约为37.5%,而绍兴环境噪声生效等级为53.7排名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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