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5月11日,据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营口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在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方面,新政提出,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实行阶段性政策调整,执行一年。

在落实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方面,新政提到,为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对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本地和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二孩或三孩由一对夫妻生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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