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限价房拟签合同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交易

《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拟签合同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交易

目前正在施行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为更好地开展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工作,市住建局组织修订《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对本市城区范围内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项目规划、土地出让、开发建设、销售和管理等进行了政策性的框定: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签合同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9月29日前,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可向市住建局提出意见,接收意见的电子邮箱为1835237974@qq.com。

聚焦:售价如何确定?

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的最高平均售价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缓解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因此,和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一样,该征求意见稿对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面积作出严格规定,明确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限价房价格问题,该征求意见稿规定,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原则上按照土地出让时同一时期、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一类型、同一品质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80%确定。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各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可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市场需求、房屋朝向、楼层等情况确定,但其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的最高平均销售价格;项目中按规划配置的商业配套服务用房及室内(含地下)停车泊位等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定价销售。

聚焦:哪些人可以申购?

引进人才可不受相关条件限制购买一套限价房

哪些人可以申购?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居住且符合三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人员;非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能够提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可不受本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在本市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本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的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在本市投资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币以上,且建设项目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开工建设(商业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已开业)的,其中层以上职务管理人员,可不受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在本市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人之一属于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并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认定材料的;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优先购买资格的;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的;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参与对外作战的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属于国家、自治区或者市本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先购买条件的。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市民不可同时享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和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单位全额集资建房等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聚焦:可不可以买卖?

签合同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可以买卖吗?该征求意见稿明确,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需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住房保障部门缴纳相关价款,方可按照商品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购买其他住房,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它处住房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住房保障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为商品住房后,方可办理其他住房的房屋登记手续。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购房人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需要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提前上市交易的,应当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以不受前款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为商品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为商品住房后,方可办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或其他住房的房屋登记手续。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为商品住房。

文章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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