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的措施

从2020年5月起,请我市各县(区)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含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工作亮点及典型案例等情况)、《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工作情况汇总表》、《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相关指标统计表》,于每月20日12:00前报我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请将盖章扫描 件及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46392905@qq.com。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对《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的十条措施》《继续做好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通报2019年扫黑除恶及专项整治情况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开展中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工作,巩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结合 2019 年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九督导组对我省进行回头看时提出的反馈意见,今年我省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主要聚焦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的乱象治理、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合法利益等突出问题上;继续推进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租赁销售中介、物业管理类行业员的问题,要加大力度整治,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019年,省住建厅会同七部门,针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过程中,市住建局采取拉网排查的方式,按照“一店一照一证”的标准,深入社区、街道和门店,逐个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全面核查 。

会上通报2019年扫黑除恶及专项整治情况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省住建厅强化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市场监管,通过群众举报投诉,严查发布虚假房源、多收费乱收费、克扣租金押金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违法违规的行为。

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公约主要内容:

善尽代理和居间义务,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不做虚假承诺及有违职业操守和道德的行为。

严格规范交易资金管理,不挪用、不占用客户交易资金。

杜绝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方式驱逐客户,不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购房款等。

不充当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屋中介行业管理秩序。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涉黑涉恶及黄赌毒等不法行为做坚决斗争,敢于担当,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服务意识。

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公约主要内容:

严格遵守中介服务程序,提供房客源信息真实准确,手续健全,资料完整。不吃差价,阳光操作;不收看房费;不索取、收受红包;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利用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机构从事经纪业务。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主要内容:

经营中承诺房屋信息“三真实”:房源真实、价格真实、委托真实。

价格施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不垄断房源,不哄抬租金,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不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发现承租人有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杜绝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方式驱逐承租人,不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等。

不充当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住房租赁行业管理秩序。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涉黑涉恶及黄赌毒等不法行为做坚决斗争,敢于担当,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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