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公布 2019 年度全年业绩

(搜狐焦点网快讯)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 6 8 8)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业绩公告

0b 财务摘要

1. 合约物业销售额增长25.2%至港币3,771.7 亿元,对应销售面积为1,794

万平方米,增长12.6%.

2. 收入 上升13.6%至人民币1,636.5 亿元.

经营溢利  上升至人民币623.4 亿元.物业发展项目之毛利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上升10.3%至人民币416.2 亿元,核心净利润达人民币343.0 亿元,同比增长10.1%.

每股基本盈利上升10.3%至人民币3.80 元.

本集团在中国内地25 个城市和香港新增53 幅土地,新增总楼面面积为1,146 万平方米.于年底,本集团系列公司土地储备为8,923 万平方米.

于年底,本集团之银行及其他借贷为人民币1,222.6 亿元,应付票据为人民币677.0 亿元,持有银行结余及现金人民币954.5 亿元.净借贷比率维持于33.68%的行业低水平.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从二零一八年底的人民币2,477.6 亿元上升13.3% 至人民币2,806.0 亿元,即每股资产净值为人民币25.61 元.股本回报率达15.8%.

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港币57 仙,连同中期股息每股港币45 仙,全年合共派发现金股息每股港币102 仙(二零一八年:每股港币90 仙), 同比上升13.3%.

厚积薄发 行稳致远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416.2亿元,比二零一八年上升10.3%.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3.80元,股东资金上升13.3%至人民币2,806.0亿元,每股资产净值达人民币25.61元,股本回报率达15.8%.董事局建议派发二零一九年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币57仙(相当于约每股人民币51仙).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与二零一八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表

综合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附注: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所规定的适用披露.

除投资物业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外,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历史成本基准编列.

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方式.

二零一九年年度业绩公告内载入有关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上述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摘录自此等财务报表.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36 条要求披露的与这些法定财务报表有关的更多资料如下: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本公司已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及将按适当时间递交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本公司的核数师已就本集团该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作出报告.该核数师报告为无保留意见﹔其中不包含核数师在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使用者注意的任何事项﹔亦不包含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 )条作出的声明.

呈列货币变更

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过往本集团的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货币为港币.

于二零一九年,本集团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货币由港币改为人民币. 考虑到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经营其主营业务(例如物业发展和物业投资),而在中国经营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故本公司董事认为该变更能把本集团的交易更合适地呈列在财务报表中.本集团之呈列货币变更已追溯至过往年度,比较数字经已由港币换算为人民币.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不变,呈列货币变更及比较数字由港币转为人民币的重列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就以人民币呈列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而言,综合财务状况表的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末的收市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综合收益表及综合全面收益表的收入及开支按财政期间的平均汇率换算.股本及储备按换算当日的汇率换算.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年内,本集团应用下列与本集团相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或修订:

除了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外,应用上述新订及经修订准则或修订对本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于二零一六年一月颁布.由于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之间的区别被移除,导致绝大部分租赁于财务状况表内确认.根据新订准则,资产(使用租赁项目的权利) 及支付租金的金融负债须予确认入账.豁免仅适用于短期及低价值租赁.

本集团已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强制生效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并选择采用简易过渡方法,不会追溯及重列所载的过往年度比较数字.

于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倘之前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所载若干条件,本集团会全数确认相关租赁负债.该等负债其后按租赁付款余额的现值计量,并按承租人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的递增借贷利率进行贴现.相关的使用权资产按相等于租赁负债初步计量的金额计算,并载入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初次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时,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应根据未偿还的租赁负债结余确认利息支出,并根据使用权资产确认折旧费用,而非按照以前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直线法将应交付的租金于租约期内确认为租金支出.

下列分别为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后,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之预付土

地租金支出人民币478,082,000 元及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预付

土地租金支出人民币479,903,000 元已重新分类至使用权资产,并载入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并未提早采纳下列有关本集团营运的已颁布但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尚未生效之新订、经修订、诠释及改进: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强制生效日期将予以厘定

本集团已经开始评估新订及经修订准则或修订的影响,其中若干的影响可能与本集团的业务有关,并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内某些项目之披露、确认及重新计量造成变化.

收入及业绩贡献

本集团是根据各产品和服务分类业务部门,在此基础上编制的资料会报告给本集团之管理层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本集团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 号的经营和可报告分部及业务收入如下:

分部收入及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收入及业绩(包括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业绩) 之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报告分部溢利与综合除税前溢利的调节

分部溢利包括附属公司溢利、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及应占合营公司溢利.分部溢利为每个分部的收益,不包括未指定属于个别分部之项目,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费用、财务费用及于综合收益表确认之外币汇兑净收益

/(亏损).管理层根据报告的计量来分配资源和评估表现.

净其他收入及收益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条例, 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之法定税率是25%(二零一八年:25%).

中国土地增值税之计提乃按相关中国税法及条例所订之规定估算.中国土地增值税根据增值额及指定许可扣除项目按系内递增率计提.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八年:

16.5%)计算.

澳门所得税乃以澳门适用税率12%(二零一八年:12%)计算.

每股盈利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

重列

)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

分配于本公司股东之本年度溢利

41,618,313

37,716,257分配于本公司股东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根据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授出的股份期权,对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具潜在摊薄性之普通股,但对于该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之影响并不重大.

由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没有具潜在摊薄性之普通股, 故该等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股息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列)

年内派发已确认的股息

董事局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币57仙(二零一八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币50仙),金额约为人民币5,635,519,000元(二零一八年重列:人民币4,771,426,000元),需待股东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建议末期股息按综合财务报表通过日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数目计算,并未于综合财务报表被确认为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物业发展收款是按照买卖协议的条款缴付.

除物业发展收款和租金收入按有关协议规定之期限收回外,本集团概括地给予客户之信用期限为不多于60 日.

于报告期末之应收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在接受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采用内部信贷评估系统评估潜在客户之信贷质素及订立客户之信贷限额.

在判断应收账款能否收回,管理层已密切监察该等应收账款的信贷质量及可回收性,并认为根据与彼等的合作历史及前瞻性资料,彼等的预期信贷风险极低.由于客户基础大及没有关联关系,信贷风险的集中是有限的.因此,本公司董事相信于报告期末不需要拨备.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于报告期末之应付账款按发票日之账龄分析如下:

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租赁及其他按金、应付其他税款和预提费用.

其他应付款及应付保固金中人民币5,823,234,000元(二零一八年重列:人民币3,707,824,000元)不会于未来十二个月到期.

股本

报告期后事项

新冠肺炎疫情于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在中国及其他国家发生,并影响了商业和经济活动.本集团将继续关注情况,积极对本集团业务营运的影响作出反应.截至综合财务报表的通过日,现阶段无法合理估计其对本集团之财务影响.

建议末期股息

董事局已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港币57 仙.连同中期股息每股港币45 仙,全年每股派息合共港币102 仙,较上

年每股港币90 仙增加港币12 仙.

建议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零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预计末期股息单将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及有获派建议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情载列如下:

本公司将会于上述有关期间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及获派建议末期股息,所有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上述的最后时限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54 楼.

主席报告书

本人欣然向各位股东报告,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增加至人民币416.2 亿元,同比增长10.3%;扣除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税后净收益人民币73.2 亿元后的核心净利润为人民币343.0 亿元,同比增长10.1%,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3.80 元,股东资金增加至人民币2,806.0 亿元,每股资产净值人民币25.61 元,股本回报率达15.8%.董事局建

议派发二零一九年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币57 仙.

二零一九年,本集团连同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统称「本集团系列公司」) 实现销售合约额港币3,771.7 亿元,同比增长25.2%,销售增速远高于同期top100 房企平均7%的销售增长率;股东应占溢利较上一年增加至人民币416.2 亿元, 应占核心净利润增加至人民币343.0 亿元;净利润率25.4%,继续保持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

本集团走过40 年发展历程,历经多轮经济与房地产周期,坚持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市场、规划企业的发展.长期持续稳健增长,是本集团过去和将来,走向下一个40 年的战略与行动指针.尤其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下,在外围环境高度不确定时期,「黑天鹅」、「灰犀牛」经常不期而至、突如其来, 我们致力于为股东实现确定的长期持续稳健增长.

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本集团众志成城阻击新冠肺炎疫情,确保每一位员工安全防护,积极高效落实旗下物业、社区的疫情防控,有序加快复工复产,并向武汉、深圳等城市的医院等机构捐赠抗疫物资.截至二月底,本集团旗下商业物业已实施租金减免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为合作伙伴纾困减压.当前, 疫情在中国内地已显著缓和,但在全球其他国家却呈现蔓延之势.疫情已经拖累中国经济增长,拖累全球经济增长以至引发更大危机的可能性在加大.我们一贯秉持稳健审慎的财务策略,资金充裕、财务稳健,抗风险能力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截至二零一九年年底,本集团持有现金人民币954.5 亿元,资产负债率60.06%,净借贷比率33.68%,负债率处于行业最低区间;加权平均借贷成本为4.21% ,借贷成本处于行业最低区间.

为确保长期持续稳健增长,我们建构了与房地产行业长期发展趋势适配的业务布局.二零一九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0.1%,销售额则同比增长6.5%,显示驱动增长的主力市场,向价值更高的一、二线城市及核心城市群回归.高铁与城轨的大力度建设,正在加快人口向高能级城市转移.我们坚持深耕安全边际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的一、二线城市.本集团二零一九年68%的新增土地储备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都市圈.截至二零一九年年底,本集团系列公司土地储备合计8,923 万平方米,八成以上布局于一、

二线城市,房地产销售在23 个城市进入当地市场占有率前三名,在11 个重点

城市销售额超过港币百亿元,在北京的销售额超过港币400 亿元,在南京、广

州的销售额超过港币200 亿元.

实现长期持续稳健增长的信心,来自于中国房地产大市场以及本集团合理的战略业务结构.尽管房地产行业增速放缓,二零一九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仍接近人民币16 万亿元,我们对中国楼市保持十多万亿的市场规模充满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坚守主航道,坚持今天、明天、后天三个层次的战略业务结构,合理有序配置资源.住宅开发、商业资产管理及养老、教育、物流等新产业分别作为本集团立足今天的主业、面向明天的成长型业务、为后天培育增长点的新业务,分别配置并持续按年投入90%、8%、2%的资源.目前本集团系列公司持有运营甲级写字楼45 栋、购物中心13 家、星级酒店12 家、长租公寓2 家、自由办公项目12 个,是国内最大的单一业权写字楼发展运营商.二零一九年, 本集团收购苏州国际财富广场,出售成都中海国际中心h 座写字楼,推进商业资产「投融管退」全周期管理,持续探索从商业地产开发运营到资产管理的转变.

我们相信,长期持续稳健增长建基于更加精细化的管理.适应信息化云时代驱动企业管理变革的趋势,本集团构建了引领行业的房地产开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控平台,自主研发并应用了涵盖城市投资地图、项目全景计划、三级客储、 供销存、弹性成本适配、设计标准化可视体系、智慧工地、物资采集等65 个信息化系统.以本集团总部强大的数字化管控平台,赋能下属城市公司及项目开发,融合企业内外「大数据」为精准施策提供支撑,实现全周期业务管理的可量化、可考核、可奖惩,管理颗粒度不断精细,持续迭代,不断提升管控效率, 强化本集团的执行力优势.

客户对产品与服务品质的认可,是本集团长期持续稳健增长最坚实的基础.新冠肺炎疫情强化了客户对健康住宅的需求,与本集团「悦享空间、智慧物联、绿色科技、健康生活」的产品理念相契合.适应新时代客群的新需求,我们以智慧化、工业化作为品质升级的两大方向.二零一九年,本集团联合华为等科技企业领跑智慧社区、智慧家居的研发与应用,在上海打造全球首个5g 社区中海•臻如府;在40 多家同行企业中脱颖而出,参与《智慧社区建设规范》、

《智慧建筑设计标准》两项国家标准编制.结合本集团在香港和内地大量工业化住宅开发建造经验,我们正在加快整体厨卫工业化制造研发,加快转化为本集团的产品优势.我们持续透过独立第三方实施客户满意度调研、「神秘客」调研,检查督导所有销售案场、住宅社区的产品与服务品质提升.过去三年, 本集团的客户满意度大幅提升至行业标杆水平.

将个人成长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中,是本集团最具辨识度的人才文化.透过「海之子」、「海纳」、「海之星」等人力资源品牌,我们持续汇聚五湖四海的优秀人才,打造学习、担当、奋斗的一流团队,为本集团长期持续稳健增长注入不竭的动力.

本集团作为创立于香港、根植于香港的企业,长期看好香港的发展,持续加大投入,在港土地储备创历史新高,总可售货值超过港币1,300 亿元.

二零二零年,中央持续加大逆周期调节,确保经济稳中求进;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的房地产政策,将会引导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延迟了购房需求释放,但需求不会消失,「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更具针对性与灵活性,将会带来更多差异化的市场机会.本集团有信心在二零二零年实现持续稳健增长.

最后,本人借此机会向董事局同仁及全体员工致以衷心感谢,感谢他们竭诚努力的奋斗精神,专业敬业的职业素质,以及不断追求卓越的决心,并衷心感谢股东及合作伙伴的支持和信任.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颜建国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整体表现

年内,本集团收入为人民币1,636.5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1,440.3 亿元),

同比上升13.6%.经营溢利为人民币623.4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594.1 亿元),同比上升4.9%.毛利率为33.7%,净利润率达到25.4%,继续维持于行业领先水平.分销费用与行政费用占收入比重为3.3%,保持行业最低之一.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416.2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377.2 亿元),同比上升10.3%.股本回报率达15.8%.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3.80 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3.44 元),同比增长10.3%.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股东之应占权益总额为人民币2,806.0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2,477.6 亿元),与去年年底相比增长13.3%,每股资产净值则为人民币25.61 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22.61 元).于十二月底,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资源充足,银行结余及现金为人民币954.5 亿元, 净借贷比率为33.68%.

物业发展

年内,本集团物业发展收入为人民币1,591.9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1,403.1 亿元),主要来自济南的华山珑城、上海的建国里、广州的花湾壹号、北京的中海•望京府、沈阳的中海城、成都的中海锦江城、苏州的上东区及上园湾、宁波的枫桥里、无锡的中海•寰宇天下等项目销售.

分部溢利(包括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溢利)为人民币522.0 亿元

(二零一八年:人民币525.2 亿元).

年内,本集团系列公司(但不含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宏洋」)) 在中国内地30 个城市及香港共有95 个项目竣工,竣工的总面积达1,634 万平方米.

于二零一九年按地区物业发展项目竣工面积资料如下表:

年内,本集团于中国内地25 个城市和香港合共新增53 幅土地,新增总楼面面

积为1,146 万平方米,实际权益面积1,097 万平方米,总地价人民币1,485.2 亿

元,权益地价人民币1,133.6 亿元.

于二零一九年新增土地资料如下表: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系列公司(但不含中海宏洋)土地储备为6,522万平方米(实际权益为5,317万平方米).

主要联营公司中海宏洋新增土地储备31 幅,合计新增总楼面面积619 万平方

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土地储备有2,401 万平方米(实际

权益为2,194 万平方米).

本集团系列公司合计土地储备达到8,923 万平米.

年内,合营和联营项目为本集团贡献净利润达人民币33.7 亿元.主要联营公司

中海宏洋录得合约物业销售额港币632.2 亿元,收入为人民币285.9 亿元,净

利润为人民币35.0 亿元,为本集团提供了人民币12.8 亿元净利润.

物业投资

本集团全年投资物业租金收入为人民币37.5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29.7亿元),同比上升26.3%.年内,凭借品牌影响力与优秀运营服务体系,本集团投资物业持续吸引高品质企业及商户入驻,实现租金和出租率稳步上升.

分部溢利为人民币124.9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104.7 亿元),同比上升

19.3%,其中人民币100.0 亿元为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增加(计提递延税后本公

司股东应占净收益为人民币73.2 亿元).

其他业务

年内,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2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7.5 亿元),

其中酒店和其他商业物业的收入合共为人民币4.1 亿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币

4.4 亿元).

流动资金、财政资源及债务结构

本集团持续坚持审慎财务资金管理的原则,实行有效的财务、资金运用和融资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充分考虑境内外的融资环境,保持合理的借贷和现金水平.

本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理想,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3,023.8 亿元,流动比率为2.2 倍,而利息倍数比率为7.4 倍,加权平均借贷成本为4.21%,处于行业内一流水平.

二零一九年一月份,本集团与二十家本地银行签署港币300 亿元五年期俱乐部贷款协议,是本集团在香港有史以来最大金额的一笔融资.七月份,本集团在香港首次设立25 亿美元境外中期票据(mtn)计划,成功发行票息率为3.45%的10 年期4.5 亿美元高级债券及票息率为2.90%的5.5 年期20 亿元港币高级债

券,并于十一月份发行票息率为3.05%的10 年期2.94 亿美元高级债券.再于

二零二零年三月份成功发行5 年期3 亿美元、10 年期5 亿美元及15 年期2 亿美元的高级债券,票息率分别为2.375%、2.75%和3.125%,再创本集团境外同年期债劵中最低利率.另外,本集团于年内在境内外新签若干双边贷款,优化贷款组合,对存量债务进行相应的置换,及补充营运资金.

年内,本集团境内外债务资金流入共达人民币610.4 亿元,归还到期债务人民

币417.3 亿元.年内,本集团销售回款比去年录得增长至人民币2,002.3 亿元.

本集团资本支出为人民币1,741.2 亿元(其中用于支付地价为人民币1,217.1 亿

元,建安相关支出为人民币504.3 亿元),税务费用、分销费用、行政费用和财

务费用的支付则为人民币394.0 亿元.于十二月底,本集团未付土地费用为人

民币91.0 亿元.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贷和应付票据分别为人民币1,222.6 亿元及人民币677.0 亿元,有息负债合共为人民币1,899.6 亿元,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人民币320.8 亿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16.9%.有息负债总额当中,港币占28.6%、美元占23.2%、人民币占47.2%、英镑占1.0%,定息债项占整体有息负债总额40.7%,其余为浮息债项.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为人民币954.5 亿元(其中港币占6.4%、美元占2.0%、人民币占90.8%、英镑占0.7%及少量其他货币),加上未动用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372.9 亿元,可动用资金达人民币

1,327.4 亿元.

二零一九年汇率和利率主要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出现较大波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由升到贬再回稳,经历了大幅双边波动.国内通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货币政策继续保持松紧适度,信贷保持基本稳定,流动性合理充裕;而美联储于下半年降息三次,境外融资成本降低.未来,本集团会密切留意利率走势改变及影响港币、人民币和美元汇率出现较大变动的潜在因素,本集团主要以自然对冲为主,暂未参与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投机交易,但将审慎考虑是否于适当时候进行货币和利率掉期安排,以对冲相应的风险.董事局认为本集团的汇率利率风险相对可控.

股东周年大会

二零二零年股东周年大会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举行.二零二零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载于发给股东的通函内,该通函将于适当时间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敬请本公司股东抽空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周年大会及行使其投票权.股东可对有关会议事务作出提问,并可与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会面.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集团之上市证券

除下文披露外,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本公告日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皆没有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集团的上市证券.

发行债权证

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前称为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合共人民币3,500,000,000 元的公司债券,其中人民币2,000,000,000 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3.47% , 余下人民币

1,500,000,000 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3.75%(分别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及二零二六年一月到期).募集资金经扣除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的费用后,所得款项净额为人民币3,495,415,000元,并用于偿还本集团的现有债务及未偿负债.该等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China Overseas Finance (Cayman) VIII Limited(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于其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设立的2,500,000,000 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了以下担保票据(统称为「该等担保票据」).该等担保票据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及由本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发行票面利率2.90%之2,000,000,000 港元担保票据(二零二五年一月到期)及票面利率3.45% 之450,000,000 美元担保票据(二零二九年七月到期)(统称为「该等担保票据i」).经扣除有关发行该等担保票据i 的承销商费用后,发行该等担保票据i 之所得款项净额分别为1,997,000,000 港元及448,645,500 美元,并用于偿还及╱或再融资本集团的现有债务.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发行票面利率3.05%之294,000,000 美元担保票据(二零二九年十一月到期)(「该等担保票据ii」).经扣除有关发行该等担保票据ii 的承销商费用后,发行该担保票据ii 之所得款项净额为291,127,620 美元,并用于偿还及╱或再融资本集团的现有债务.

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日,发行票面利率2.375%之300,000,000 美元担保票据(二零二五年三月到期),票面利率2.750%之500,000,000 美元担保票据(二零三零年三月到期)及票面利率3.125%之200,000,000 美元担保票据(二零三五年三月到期)(统称为「该等担保票据iii」).经扣除有关发行该等担保票据iii 的承销商费用后,发行该担保票据iii 之所得款项净额分别为298,260,000 美元、495,485,000 美元及199,414,000 美元,并用于偿还及╱或再融资本集团的现有债务.

赎回上市债券

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以票面值赎回部份其发行票面利率4.40%含回售选择权之人民币1,000,000,000 元非公开公司债券(二零二一年一月到期).该已赎回的非公开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已收到的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600,000 手,回售总金额

为人民币600,000,000 元.

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即担保票据到期日),China Overseas Finance (Cayman) VI Limited(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票面值全数赎回其发行票面利率4.25%之

800,000,000 美元担保票据(二零一九年到期).该担保票据在赎回之前于联交所上市.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即担保票据到期日) , China Overseas Land International (Cayman) Limited(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票面值全数赎回其发行票面利率1.75%之600,000,000欧元担保票据(二零一九年到期).该担保票据在赎回之前于爱尔兰证券交易所及联交所上市.

有关上述证券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企业管治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皆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内不时所载的守则条文(「管治守则」)(第a.2.1条及第a.4.1条除外,如下文所述),并遵从其中所载部份的建议最佳常规.

管治守则第a.2.1 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颜建国先生(「颜先生」)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起成为本公司的主席

(「主席」)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董事局认为,一人兼任两个职务可为本集团带来稳定而贯彻之领导.此外,考虑到颜先生在物业发展及商业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及知识,董事局相信颜先生协助本集团制定全面、具竞争力、长远而可持续的业务策略及计划并相应实施.

就颜先生的权力及授权两者间之平衡而言,董事局认为,自二零零七年六月起, 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的不同职责及角色已明确界定.此外,由经验丰富的人才组成的董事局,连同本公司的检讨及平衡机制亦能监督颜先生行使其权力及授权.

管治守则第a.4.1 条规定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应有指定任期.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包括其他所有董事)均无指定任期,惟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彼等均需轮流退任及重新选举.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其条款不低于

《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 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彼等均确认,彼等已于二零一九年年度期间遵守行为守则.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账目审阅

本公司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工作范畴

本集团的核數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中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所列數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列载數额核对一致.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对初步业绩公告发出任何核证.

承董事局命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颜建国

香港,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颜建国先生(主席)、罗亮先生(副主席)、张智超先生(行政总裁)及郭光辉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庄勇先生(副主席)及常颖先生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而林广兆先生、范徐丽泰博士及李民斌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年度业绩公告登载于本公司的网站(http://www.coli.com.hk)以及聯交所的网站(http://www.hkexnews.hk).二零一九年年报将于适当时间在上述网站可供查阅,并随后向本公司股东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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