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行垃圾强制分类 不按要求分类垃圾收运单位可拒收

26日,武汉市政府发布第297号令,《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也标志着武汉将由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迈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

该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记者看到,武汉对生活垃圾采取的是四分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要求居民从源头开始进行垃圾分类,减少垃圾量。

该办法明确规定,分类收运单位发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及时告知分类管理责任人,对不按要求分类,经教育、劝导拒不整改的,可以拒绝收运垃圾。对违规单位,最高可罚5万元,对不分类的个人,将处50元—200元罚款。

武昌某小区物业公司的李先生认为,如何认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否则,随意性较大,容易引发混乱。对此,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专班相关人士介绍,上海就此出台了一个办法,武汉也会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便于日常操作。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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