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审议批准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2、审议批准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审议批准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4、审议批准《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5、审议批准《关于提高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的通知》。

6、审议批准《关于修改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亳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3个县管理部。从业人员48人,其中,在编31人,非在编1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364家,实缴单位2844 家,净增单位269家;新开户职工3.57万人,实缴职工16.12万人,净增职工1.66万人;缴存额24.77亿元,同比增长5.58%。2019年末,缴存总额1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65%;缴存余额70.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0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与上年一致。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8.96亿元,同比增长4.81%;占当年缴存额的76.54%,比上年减少0.57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12.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2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3万笔12.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71%、39.30%。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6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5万笔102.20亿元,贷款余额63.8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25%、14.27%、8.7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88%,比上年末减少0.1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一致。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73亿元。其中,活期0.1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4亿元,1年以上定期0.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72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0.88%,比上年末减少0.1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1653.35万元,同比增长4.32%。存款利息1546.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0103.81 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7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9831.25万元,同比下降3.8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736.9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3.20万元,其他1.1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1822.10万元,同比增长12.23%。增值收益率1.75%,比上年增加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44.6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977.47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844.6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06.11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390.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313.3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747.15万元,同比增长22.19%。其中,人员经费513.40万元,公用经费155.96万元,专项经费77.7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9.44万元,逾期率0.0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 %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390.33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7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6%。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45%、11.48%和5.5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10%,国有企业占13.61%,城镇集体企业占2.39%,外商投资企业占0.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2%,其他占8.4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47%,国有企业占21.04%,城镇集体企业占3.08%,外商投资企业占0.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7%,其他占5.27%;中、低收入占97.25%,高收入占2.7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国有企业占14.98%,城镇集体企业占2.7%,外商投资企业占0.76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3%,其他占10.75%;中、低收入占99.57%,高收入占0.43%。

(二)提取业务:2019年,5.3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9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8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1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63%,租赁住房0.03%,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1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2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5%,其他占 1.3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64%,高收入占4.3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2.4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0.47%,比上年末减少2.1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5071.6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5.36%,90-144(含)平方米占86.68%,144平方米以上占7.96%。购买新房占95.2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7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1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8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53%,30岁-40岁(含)占38.84%,40岁-50岁(含)占21.47%,50岁以上占7.16%;首次申请贷款占88.3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68%;中、低收入占87.51%,高收入占12.49%。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70笔9723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2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962.4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13%,比上年增加12.9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根据《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亳发〔2019〕3号)及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要求,亳州中心按规定划出行政职能。

2.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受托办理住房公积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均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亳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61326元测算,2019年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最高限额由1600元调整为1800元,职工所在单位以相应金额给予补贴。缴存比例无调整。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提取政策无调整。

3.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贷款政策无调整。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1)存款利率: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执行,年度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5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浮10%。首付比例: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和二手房首付不低于50%。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统筹推进服务升级。贯彻落实群众办事“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要求,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窗受理”,多渠道服务广大缴存职工,改造提升服务大厅设施,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涡阳县市民中心派驻工作人员办理公积金业务,做到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查询等所有业务线上线下均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跨县区合并转移业务实现“全城办”“就近办”,解决跨县区账户“合并难”问题。

2.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网上服务大厅、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通道,方便缴存职工多渠道了解各项公积金政策和本人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免费为缴存职工提供12329短信通知服务。2019年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33.7万次;12329热线服务1.3万次;微信公众号1.9万人关注,发送12329短信服务通知205.6万条。

3.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开通“好差评”评价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实时评价。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率先在全省通过皖事通APP上线公积金提取专题,缴存职工打开皖事通人脸或者声纹认证成功后可直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2.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数据上报平台上线工作和全国异地转移接续直连工作。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19年,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荣获“安徽省三八红旗集体”、“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018年度市直单位考核优秀单位”、“亳州市2019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被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被亳州市委组织部授予“五星级基层党支部”称号,马飞同志入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成为亳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同志。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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