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违占罚!物业费与水电费不得绑定!张家口物业管理条例公示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于5月12日向社会公布,截止时间5月20日。此次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一下简称条例,共6章76条,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一下大家关心的事项。

1.关于组织业主大会以及管理会问题。在条例第一章,第十二条、十三条具体说明要积极组建业主大会,当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时候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条对其构成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人员作出规定,由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楼门长(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员、社区辅警等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第十六条,增设社区物业管理员。社区居委会设立物业管理社工岗位,负责查找并向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辖区内存在的物业管理漏洞,参与调解各类物业矛盾和纠纷等问题。

2.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问题。老旧小区改造是中央明确提出的,房地产发展的重点之一。在条例第一章第十七条 本市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

3.关于收费问题,第六十四条;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水电周转金等额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用户欠缴物业管理费用或者其他原因为由中断用户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5.关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第六十六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征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对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配套车库、车位,可通过租用形式向业主提供。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建设智能立体式停车库。对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业主购买后未使用的车位可以通过协调加以利用。

4.关于业主大会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法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关于业主权利第二十三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关于业主义务第二十四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履行房屋安全使用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6.关于禁止行为第六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和环境,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公共空间;

  (七)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八)损毁树木、园林;

  (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十)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等影响环境卫生和居住安全的行为;

  (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7.关于处罚

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第68条的事项的行为,先给予纠正,如拒绝纠正可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的罚款。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或者损坏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的发布,有许多新的变化,事关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违建违占罚款、物业费不得与居民水电费进行绑定、业主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更好的解决社区问题!

来源:张家口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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