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统筹指导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允许先行先试

       国家发改委表示,依托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统筹指导。在政策保障上,各部门会积极推动优先考虑将本领域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并加强对改革试验、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在改革授权上,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给予改革授权,允许浙江先行先试。

相关知识

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来了!楼市会怎样?
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浙江与深圳浦东并列写入十四五规划
“共同富裕”,浙江凭什么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先试先行 着力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新模式
朱鼎健:建议以粤港澳“人文湾区”建设为目标 给予先行先试的政策安排
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经济特区完成使命?
深圳坪山“整村统筹”土地整备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新一轮房地产税试点料先于立法改革:深圳、海南可先行先试
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 推四项先行先试创新举措

网址: 国家发改委:统筹指导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允许先行先试 http://m.zx3q.com/newsview351876.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