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有关说明

(原文标题:重磅丨南京发布2021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有关说明)

扬子晚报网4月9日讯(记者 马祚波)4月9日晚间,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2021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有关说明。说明中指出,今年将加大住宅用地供给,按照4月、7月和10月三个批次集中公告,每批次出让面积约200公顷。

据介绍,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是保障民生和重大项目需要,增强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的手段。按照自然资源部的部署要求,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参考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了《南京市2021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是加大住宅用地供给。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原则,多措并举稳地价稳房价,加强地价房价联动、优化价格指导,“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增加了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021年,计划出让商品住宅用地710公顷。住宅用地供应量超过前五年(2016年-2020年)年均供应量的13%。对照年度计划,尚未供应的商品住宅用地,按照4月、7月和10月三个批次集中公告,每批次出让面积约200公顷。

二是稳定供应租赁住房用地。落实市委“1号文”有关要求,构建“租购并举”新格局,推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引导租赁住房合理布局,完善租赁住房发展体系,解决好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占比一般不低于10%”的工作要求,在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今年全市2021年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目标为87.15公顷,能够提供租赁住房205万平方米,约3.6万套。

三是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从土地供应角度加快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制度,优先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复建安置房等住房的土地供应,继续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培育租赁住房供应市场主体,持续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项目,多渠道拓宽租赁住房来源。统筹利用好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商品住宅、工业用地配建的租赁住房等,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四是优化供应空间布局。根据城市人口规模、总体功能布局、职住比例、公共设施配置、交通便捷性等,合理安排住宅用地,引导人口优化分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保护空间肌理、缓解老城压力,根据各区发展特点和定位,在老城重点推进功能完善和拾遗补缺,在新城大力推进产业带动和功能提升,推动城市集约和集聚发展。推进功能导向型收储和出让,在区域内根据人口分布和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职住平衡,加大产业用地集中区域以及轨道交通沿线的住宅用地供应。

校对 李海慧

(责任编辑: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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