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拆迁律师:商铺、工厂要拆迁怎么赔偿?记住这些不吃亏!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是因商开发开,商铺、企业、工厂、养殖场被拆迁已是常态,但是许多被拆迁人都不了解自己的店或是企业工厂在拆迁时是如何补偿的,会有哪些补偿。因此,为了让被拆迁人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可以获得补偿的内容及标准,下面凯诺律师就来为大家简单的说一下
商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首先要知道的是,大多数商铺、企业、工厂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那么因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便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此条例中的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相关部门应当要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其原则是按拆一还一,另外也要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第十九条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不过被征收房屋具体的补偿是需要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的。
而评估机构的选择我们前面文章中都已经多次说过了,是由被拆迁人协商而定。如果协商未成功的,可以采取听证会的方式进行“推举式”选定,或是以抽签的方式选定,若是由征收方私自确定评估机构是不合法的,,被拆迁人可以及时的向有关部门反映。
停产停业的损失费
商铺、工厂、企业拆迁过程中,对于停产停业的损费,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有5种,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按照生产经营效益等指标确定;3、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百分比确定;4、按照纳税情况结合经营状况等因素计算;5、按照经营面积计算。(详情请点击该链接 门面、养殖场拆迁会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吗?怎么补偿?)。
商铺、企业、工厂等类似房屋拆迁时,必然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因此,被拆迁人要记住,在拆迁时不给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费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绝签收他们作出的评估报告或是补偿协议。
设施设备的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于临时安置补助费,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没有规定,不过根据律师办案的经验,对于这部分的补偿一般则是可以结合商铺、企业经营的规模、人员构成等具体情况来有理有据的进行主张。
不过商铺、企业拆迁相对于普通住宅房屋拆迁来说要复杂许多,可由于被拆迁人是普通老百姓不懂法,往往会在拆迁过程中吃亏,下面凯诺律师就整理出了几句话,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1、在拆迁时,拆迁协议是不能少的,因为只有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如果发现拆迁协议里面没有或是没有明确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等,那这份协议是不合法的,可以拒绝签订。
2、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3、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4、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5、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最后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企业拆迁还是商铺拆迁、住宅拆迁都应当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公平的补偿,若补偿不合理或是遇到违法拆迁、违法强拆,那么要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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