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装配式建筑可获财政奖励

  本报讯(记者 赵莹莹)昨天,市住建委联合市规自委、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提出符合条件的非政府投资民用装配式建筑,可获得每平方米180元的财政奖励。

  暂行办法提出,对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项目技术管理要点〉的通知》实施的,预制率不低于40%的住宅项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实施的装配率不低于70%且预制率不低于50%的项目;以及自愿实施的,装配率不低于50%,且建筑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预制率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预制率不低于20%的项目,均给予每平方米180元的奖励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奖励资金的装配式项目按照地上建筑面积实施奖励,且地上建筑面积不应小于5000平方米,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相关知识

北京建装配式建筑可获财政奖励
建装配式建筑可获财政奖励
北京:建装配式建筑可获财政每平方米180元奖励
海口出台细则奖励装配式建筑,三类商品房可获面积奖励
海口出台细则奖励装配式建筑 三类商品房可获面积奖励
惠州市出台奖励措施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海南: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可获3%容积率奖励
海南发布“装配式十三条”: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可奖励容积率
海南住建厅通知:这种装配式建筑建造比例不得低于80%
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狠批市县“懒政”:装配式政策实施两年 无一出台奖励细则

网址: 北京建装配式建筑可获财政奖励 http://m.zx3q.com/newsview28788.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