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中国修订2023年到期4.00%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

观点地产网讯:6月19日,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建议修订于2023年到期4.00%有担保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于2020年6月19日,公司、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已有条件同意修订可换股债券之若干条款及条件,据此,作为按信托契据之条款规定持有可换股债券(本金总额超过可换股债券现时尚未清偿本金额90%)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须指示信托人签立有关建议修订之补充信托契据,包括修订认沽期权日期、换股价及利率。

原定条款建议修订包括认沽期权日期从2020年5月17日或之后调整为2022年5月17日或之后,换股价由每股股份3.594港元调整到每股股份3.000港元。此外,利率从按年利率4.00%计息,调整为自发行日期(包括该日)起至2020年6月19日(不包括该日)按年利率4.00%计息,而自2020年6月19日(包括该日)起则按年利率5.00%计息。

每股换股股份3.000港元的换股价(假设换股价将已根据补充信托契据之条款作出调整)较于2020年6月19日(即公告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2.42港元溢价约23.97%。

自发行日期起及于本公告日期,概无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按换股价计算及假设按固定汇率全数转换可换股债券,公司将配发及发行合共261,666,666股换股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5.17%,及占公司于全数转换可换股债券后经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已发行股本约4.91%。换股股份将根据2020年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公告称,公司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提交新申请,以批准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而换股股份可能须于可换股债券转换后配发及发行。

绿景中国认为,鉴于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根据可换股债券原有条款及条件于2020年5月17日或之后赎回全部或仅部分可换股债券,建议修订(包括(其中包括)延迟认沽期权日期)将令集团在财务上更具灵活性并有更多时间发展业务,而非于未来短期内偿还可换股债券项下所有尚未偿还的款项。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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