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型人才房租满5年 可按不高于市价60%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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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安居房的分配方式包括配租和配售两种,其中,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实施保障。其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人才房单套最大为120平方米
安居房(含人才住房)的配建管理关乎各类人群的安居需求。目前,安居房配建主要来源于利用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安居房和利用招拍挂用地配建的安居房。
其中,由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改造方向为住宅的,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原则上应按其住宅总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10%的安居房。招拍挂方式出让住宅用地的,原则上应按其住宅总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10%的安居房。其中,对安居房需求较大的镇街(园区),安居房最多配建面积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
至于安居房面积标准,意见稿提出,配建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最大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最大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配建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4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外来工可申请两类租赁住房
至于市民关心的安居房房源分配,意见稿提出,各镇街(园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安居房分配方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一般来说,配建比例低于10%的项目,一般作为人才住房使用,超过10%部分,可作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用途。
其具体的分配方式包括配租和配售两种,租赁型安居房包括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产权型安居房包括产权型人才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分配对象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房源。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人才,可申请人才住房的分配;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入户人员等,可申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政策性租赁住房分配;城镇无房家庭可申请分配共有产权住房。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应直接向所在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安居房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如实申报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等信息。
产权型人才房租满5年可购买
意见稿提出,安居房的租金价格、销售价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改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6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而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实施保障。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共有产权住房的评估价格,采用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等方式,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分配对象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
根据意见稿,各类配租的安居房均限定了单次合同租赁期限,续租政策各有不同。而各类配售的安居房也设定了转让期限。其中,产权型人才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回购。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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