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集团超短期融资券违反交叉保护条款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7月5日,阳光城(000671)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阳光集团”)发布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的公告称,因未能在6月30日前披露相关报表,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中的事先承诺条款。

公告称,根据福建阳光集团“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2”等债券募集说明书要求,在该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福建阳光集团应确保在合并财务报表项下,每年度末财务指标符合负债率不超89%相关要求。由于福建阳光集团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披露相关报表,已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中的事先承诺条款。福建阳光集团方面表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福建阳光集团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79.6亿元,其为深交所上市公司阳光城的控股股东。

校对 李铭

(责任编辑:崔晨 HX015)

相关知识

福建阳光集团两期超短期融资券违约 或触发其他境内债相关条款
阳光集团5亿超短期融资券违约,或触发其他境内债相关条款
福建阳光集团:成功发行7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票面利率6.50%
福建阳光集团一宗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
福建阳光集团:成功发行5亿元短期融资券 票面利率6.5%
福建阳光集团:拟发行5亿元短期融资券 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
阳光集团未按期兑付一笔本金1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因触发交叉保护条款 阳光城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寻求违约豁免
因流动性问题福建阳光集团2.5亿元融资券或将延期兑付
财面儿丨“21阳光城MTN001”触发交叉保护条款 阳光城拟召开持有人会议

网址: 福建阳光集团超短期融资券违反交叉保护条款 http://m.zx3q.com/newsview441140.html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