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未按期偿付两笔债券本息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6月21日,阳光城(000671)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发布关于近期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阳光集团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6月21日,阳光集团未能按期支付公司债券 “19阳集03”和超短期融资券“21福建阳光SCP003”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对此,阳光集团表示,上述事项可能触发阳光集团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经营的影响。公司及阳光城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铭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相关知识

阳光集团未按期偿付两笔债券本息、利息,将制定重组计划
阳光城:未按期支付境外债券本息1.09亿美元,境内债券81.67亿元
阳光城未能按期支付部分境外债券本息,正协调各方筹措资金
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 阳光城一笔中期票据违约
阳光集团未按期兑付一笔本金1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阳光城:未能足额偿付加速到期债券累计本息50.28亿元
阳光城回应股价波动:不存在应披未披重大事项,公司控制权未变更
违约!阳光城称未能足额偿付加速到期债券累计本息合计50.28亿元
阳光城:未能足额偿付“20阳光城MTN002”本息合计7.86亿元
阳光城未能足额偿付“20阳光城MTN002” 本息合计7.86亿元

网址: 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未按期偿付两笔债券本息 http://m.zx3q.com/newsview438164.html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