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律师:多地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看看它长什么样
新《土地管理法》已实施了一段时间,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已发布,这两部涉及亿万农民的大法,都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做了修改和完善,而且将原有的征地获批后再公告改为了批前。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是这样规定的: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得知,无论是新《土地管理法》还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进一步的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下面我们来看看2020年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什么样子,如下图
不过,从上面的这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我们注意到,在安置补偿方案中很直观的告知了被征地人救济权,保障了被征地人相关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是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可在发布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后,被征地人需要注意什么呢?
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以后,被征收人首先要查看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或是发布征地补偿方案公告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如果补偿安置方案是级别较低或无权制定补偿方案的相关部门所制定,那么,此时我们就能判断出征收补偿标准的合法性。
另外,也要查看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如果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制定,那么此时补偿方案同样可能存在不合法性。
最后,被征地人还需要明白补偿的原则,才能知道补偿是不是合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此原则是衡量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所制定的补偿标准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地人,征地拆迁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如果遇到自己看不明白的或是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可以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通过调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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