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住房公积金可以又提又贷

  近日,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可以又提又贷。

  按照新规,凡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是指按达州市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州目前执行的是以缴存余额的20倍进行贷款额度审批,所以新政要求缴存人在提取时必须留下总缴存额的5%,用于贷款申请。)

  此外,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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