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首提不得随意驱逐租客、租赁期满可继续承租

【环球网综合讯】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出租人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的,应当向平台提交能够证明房源信息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表示,租赁领域立法的缺失是租赁市场各类不规范问题的根源,按此前公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将有效抑制各类住房租赁乱象,如克扣押金、单方面租金上涨、违规使用租金贷以及违规收费等,预计明年上半年将出台首部地方层面的租赁立法文件,未来行业基础设施、租金管控体系、企业监管体系以及租客权益保障将得到完善,同时随着租赁市场有效供给的增加,租客将实现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居住。

《条例(草案)》将对行业基础设施、租金管控体系、企业监管体系、租客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完善。其中,在租客权益保障方面,本次条例重申了买卖不破租赁、租客优先购买权,从合同签订前、中、后详细规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首次提出不得随意驱逐租客、租赁期满可继续承租的规定,以保障租客的居住权益,确保出租双方形成稳定规范的租赁关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最受关注的政策,就是关于租金方面的管控内容。《条例(草案)》提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金监测。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报国务院备案。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提出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严跃进进一步表示,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后续对于租金方面的管控确实需要积极到位。北京此次《条例(草案)》,至少给了其他城市更多的启示。尤其是在当前特殊的经济背景下,要防范房东或长租公寓企业变相涨租金的可能。同时到了年底,也要防范换租情况下出现的涨租等情况。另外当前包括建材等成本开始上升,类似成本如何分摊或处理,也是租赁监管部门需要明确的,否则很容易转嫁到新装修的房源和租客身上。

黄卉还称:“此次通过支持存量盘活,租赁企业的租赁房源将会增加,同时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展,有利于租赁企业规模化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伴随着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双方进入相互促进的正循环,如何提供更有效的供给被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今年全国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仅前9个月,就有40个城市开工建设7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占年度计划的76.9%,其中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陈文静预测,未来北京的租赁住房供应规模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上海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近年来,其新市民和年轻人明显感到住房困难。在此背景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住房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11月23日,据当天上海《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最新发布,上海市副市长唐治平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本准入条件是在沪合法就业、住房困难。其中,住房困难是根据本市部分地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确定的。

唐治平表示,上海将继续完善从“一床”到“一室”再到“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计划通过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新建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以上,其中供应约40万套,将极大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住房困难。按照今明两年多做快做的总体安排,计划2021年至2022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完成“十四五”计划总量的一半以上。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相关知识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首提不得随意驱逐租客、租赁期满可继续承租
《住房租赁条例》竭力保护承租者利益
租赁领域首部文件《住房租赁条例》出炉,竭力保护承租者利。
【重磅】北京住房租赁立法草案征求意见 必要时可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住房租赁监管深化: 北京首度立法调控租金 规范“租金贷”“甲醛房”等问题
让“打工人”放心租房,11月以来5地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规范住房租赁措施 住房租赁行业迎发展新契机
托起民众安居梦 《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关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的解读
北京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网址: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首提不得随意驱逐租客、租赁期满可继续承租 http://m.zx3q.com/newsview386584.html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