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信达金租申请终止执行查封泛海控股资产 继续履行债务

  9月27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强制执行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7月,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城广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申请融资17.90亿元。由于上述融资未能按期清偿完毕,信达金租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申请执行。2021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1)鄂01执1240号《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根据信达金租申请,武汉中院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相关义务,并查封了被执行人部分资产。

  2021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1)鄂01执124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一)”)和(2021)鄂01执124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二)”)。

  《执行裁定书》(一)的主要内容为解除查封被执行人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5号、云霞路187号、淮海路249号泛海国际中心/栋酒店单元1-20层酒店(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7252号)的房产;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世贸中心B地块5号楼(在建工程)的不动产(不动产证书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9124号;他项权证号:鄂(2019)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82171号);泛海城广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二期A-1、A-2区、A-4区、A-5区商业、B区1号写字楼2-14、16-30、32-46层房地产(在建工程)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江国用(2012)第00311号;他项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54748号)。

  查封被执行人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3310号)的不动产;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4767号)的不动产;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5926号)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执行裁定书》(二)的主要内容为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原债权人信达金租)于2021年9月17日向武汉中院申请终结执行程序,武汉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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