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又出大动作,专家建议海南深圳先推行

  最触动人们神经的房地产税改革,或将迎来大动作。

  5月11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寥寥百字,传达的信号意义深远。从参会部门看,决定房地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单位聚齐,尤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参与其中,会议的分量显得更重。

  虽然从立法进程来看,房地产税立法至少在2021年仍没有时间表,但推出的迫切性却愈发强烈。有专家认为,在立法完成之前,先在部分城市试点的思路未尝不可。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认为,今年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提到房地产税,并召开房地产税试点座谈会,意在为随着经济回升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提前降温,也是在落实“房住不炒”,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理念,更是保证我国基本民生住房需求和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税是包括开发、交易、持有三个环节税收的总称,房产税则侧重在持有环节,之前相对重开发轻持有,我认为房地产税改革是从重开发、交易,向持有转移,房产税进一步推广的可能性比之前更大。这次座谈会既然提到了房地产税改革,那这个方向还是有的。” 中泰证券政策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现在有些地方楼市热得难受就往下硬压,这都是行政手段为主,治标不治本,可以治本的依然是出台房地产税。”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经济学家贾康此前建议,海南和深圳两地,应当积极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半年内4次提房地产税

  此次座谈会,是今年以来官方第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和房地产相关的内容中提到,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提到,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刘昆提到,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5天后,5月11日,中央四部委联合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并首次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若是追溯过去的改革,2011年《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曾提及“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内容, 2011年恰是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阶段。所以从此类逻辑看,当前首次提及“改革试点工作”,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即此次会议后房地产税在部分城市会试点。

  严跃进认为,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管控思路看,“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成为今年的发展思路,或意味着大城市先行试点的可能性最大。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结合最近官方表态来看,上述座谈会释放出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加快的信号。未来可能在房地产税立法完成之前,率先在部分城市推出房地产税试点,这些城市试点经验也可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哪些城市有望先行试点?

  此次座谈会消息发出后,不少网友在微博上留言:“这就是抑制房价的‘王炸’,希望可以尽快推进!”“只有坚决遏制投机倒把炒房,才能改善民生福祉,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0年至2021年,杭州、成都、深圳、上海、南京、东莞等城市的楼市再度火爆,随后都迎来调控的收紧,但市场热度并未被压住。

  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居民加杠杆购房的热情有多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6亿平方米,销售金额达3.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8%和88.5%,较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0.7%和41.9%。全国住房均价在一季度首次迈上万元大关,达到10658元/平方米,去年全年均价则为9859元/平方米。

  与此同时,居民背负着巨额房贷,杠杆率创新高。一季度末,居民中长期贷款新增1.98万亿元,刷新了2020年三季度1.8万亿元的纪录,同比增长57%,而居民中长期贷款的大部分构成就是按揭贷。去年末,住户部门的债务余额是73.6万亿元,同比增长14.6%,房贷则占了家庭总负债的70%以上。

  央行发布的最新政策研究显示,一季度我国宏观杠杆率为276.8%,其中,居民杠杆率为72.1%,政府部门杠杆率为44.5%,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60.3%。

  房产收益直接拉大了贫富差距。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数据显示,房产占我国家庭资产65%-70%的份额,比美国高出2倍,房产增值收入占家庭财产增值90%以上。

  房改20余年以来,房产已成为居民特别是富人的第一追逐目标。城市居民家庭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住房总收益率均值为340.3%、143.2%和96.7%。

  能让人们如此放心借钱买房的原因,正是由于房产的“不败神话”。

  “从疫情后房地产演进形势来看,加快推出房地产税,调节因为房产拉大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稳定社会形势、夯实‘内循环’的需求基础,势在必行,不能拖,越拖越被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此前,财政部公布了房地产税立法的三大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和分步推进。因此,立法先行被认为是房地产税开征的先决条件。

  在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立法并未被提及。不过,根据“十四五”规划“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着眼的是整个“十四五”时期,即2021年到2025年,未来几年推出将是大概率事件。

  这期间,试点先行不失为一种思路,毕竟上海和重庆已经推行了10年的房产税。近年来,关于房地产税试点扩围的呼声不断。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没有所谓的最佳时间。房地产税开征后,既能降低炒作现象,又能为地方财政增加稳定来源。他建议,海南和深圳两地应当积极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海南要建全球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港区,要实现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内在的配套改革逻辑,是需要匹配房地产税制度,若还按限购模式调控,已没法向世界交代。深圳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行示范区,应冲在中国改革攻坚克难的最前沿。

  从实际情况出发,海南、深圳目前也是国内楼市较为火爆的城市和省份,海南为打击炒房实施全域限购,深圳虽调控不断加码但依然难以遏制疯狂的楼市“打新”。这些城市和省份推出房地产税,无疑有利于稳定楼市。“两个地方不能再等了,深圳和海南要拿出改革的胆识和勇气。”贾康此前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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