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今年首批集中供地24宗

合肥市集中供地首批地块露面。5月11日傍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首批出让土地,包括18宗市区商住地块以及6宗科研、加油加气站、交通场站等用地,全部将于6月3日一次性集中出让。而今年内第二次、第三次集中供应土地,计划分别于8月~9月和10月~11月集中出让。

18宗商住地居住为主

今年年初,在住建部公布的名单中,合肥市列入全国22个重点监测并推行土地集中出让的城市,原则上全年集中三次供地。此后,青岛、天津、郑州等城市于3、4月陆续出台土地集中出让公告,全国22个城市集中供应土地由此展开。

11日傍晚,随着合肥土地市场网集中发布18宗合肥市区商住地块信息,标志着合肥市集中出让土地开启。首批集中出让土地计划于6月3日拍卖,合肥滨湖科学城、包河区、新站区、高新区、蜀山区、庐阳区、经开区土地在列。其中,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经开区、合肥新站区均有4宗地块拍卖出让,合肥包河区、高新区、庐阳区各有1宗地块出让;合肥蜀山区有3宗地块出让。

18宗地块,用途大多以居住为主,这也是合肥市近年来一次性上市居住性地块最多的一次。这些地块中,面积最大的是合肥经开区430.34亩的国际空港小镇地块,面积最小的是合肥滨湖科学城37.78亩地块。

对竞拍企业要求较高

对竞拍企业的要求,此次集中出让18宗地块要求较高。例如:合肥经开区4宗地块要求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的文旅企业;滨湖科学城2宗地块和包河区2宗地块,都要求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其他地块,均要求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合肥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纳入自然资源市场信用“黑名单”、两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拍卖方式调为“三段式”

集中出让的土地,拍卖方式调整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赁住房+摇号”。

第一阶段: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在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且高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

第二阶段: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竞拍配建租赁住房,以竞配建租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配建最高比例不超过拍卖地块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具体面积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公告中明确)。此阶段竞得土地的,住宅预售形象进度须达到地上建筑层数50%以上的,方可进行销售。此款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第三阶段:竞配建租赁住房达到最高比例时,如有其他竞买人继续参与,则摇号产生竞得人。此阶段竞得土地的,住宅预售形象进度须达到地上建筑层数80%以上的,方可进行销售。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未列入容积率地下部分

不得当面积卖

在具体用途上,合肥包河区位于花园大道以南、上海路以西210.74亩地块上,将在商业地块内规划建设1座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含酒店、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同时,商业地块内还将规划建设1座高度不低于150米的建筑,其中包含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五星级标准的酒店,建成后酒店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

合肥新站区的4宗地块,均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睦邻中心、文体活动室等公共设施,以保障居民教育、日常文化生活等需求。

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以西、复兴路以南219.46亩地块,将建设人才住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定向销售给合肥国家实验室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确定的具体购置人。

合肥经开区4宗地块,均为空港国际小镇土地,竞得企业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供引入一家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且拥有3个以上(含3个)建设规模均不低于100万平方米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的运营单位,实施本地块项目运营管理的书面承诺。同时还有数百亩的公园绿地,也将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和养护,养护期限3年。竞得人还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须自持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的主题街区和文化艺术场馆等,自持房屋的位置和面积须在批复的规划方案中明确,自持时限为项目建成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文化艺术场馆在自持期满后也不得分割转让。

在房价方面,竞得人须采取“成交楼面价+综合成本(含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项目商品住宅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各宗地单独确定的商品住宅平均备案价格(具体价格详见该出让宗地的公告及出让文件)。商品住宅出售时,市区的居住和商住地块,对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售。

据了解,合肥市第一批集中出让土地5月12日~30日接受竞买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6:30。

(责任编辑: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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