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建筑标识统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认定,不再进行设计标识的评价工作。

提要:近日,浙江省正式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标识统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认定,不再进行设计标识的评价工作。此前已经受理的申报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评价和公示公告。

  近日,浙江省正式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标识统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认定,不再进行设计标识的评价工作。此前已经受理的申报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评价和公示公告。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绿色建筑标识统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认定,不再进行设计标识的评价工作。此前已经受理的申报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评价和公示公告。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标识申报和审查程序,提高标识认定质量。加强标识信息管理,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相关信息。同时,要加大宣传,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提升我省建筑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增强使用者对高品质绿色建筑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相关知识

浙江省绿色建筑标识统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认定,不再进行设计标识的评价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住建部就《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建部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2020年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办
重磅发布|关于开展“中国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
绿色生活再出发 2020年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京举办
云南省出台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今后房子要这么建!云南进入“绿色建筑”时代
青海又有5个项目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快来看看是哪几个?

网址: 浙江省绿色建筑标识统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认定,不再进行设计标识的评价工作。 http://m.zx3q.com/newsview326152.html
所属分类:家居知识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