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执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近日,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具体如下: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近期,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保持在90%至95%区间运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依据《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规范使用政策的通知》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8执行。

来源: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相关知识

12月1日起执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北海住房公积金调整使用政策,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事关个人住房贷款!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最新通知
西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执行原政策
注意了!从7月1日起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调整
注意!7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有变化
太原出台公积金新政策 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防止楼盘烂尾!银川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12月1日起施行
许昌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网址: 12月1日起执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http://m.zx3q.com/newsview250645.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