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启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工作

昨天,北京市政协启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工作,市政协委员、专家等听取了市司法局、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和市文物局立法相关工作情况,委员、专家建议,在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应突出社会性,明确各个使用单位的责任,调动社会主体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城市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文物局原局长孔繁峙表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存在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的特点,要区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文物保护的不同,要处理好保护与使用、发展之间的关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有政府的责任、使用单位有使用单位的责任、市民有市民的责任、游人有游人的责任,老城、街区、四合院、古城古镇都是生活着人的,都面临着使用、发展当中保护的问题。条例修订过程中必须要突出社会性,要明确各个使用单位的责任,要有在使用当中、发展当中保护的具体条款。

市政协委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东城分局副局长孙庆贺表示,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建筑是文物,更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场所,应积极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增加类似小院议事厅等协同治理内容。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表示,历史名城保护与文物保护差距很大,市民生活在其中,需要全体市民参与保护。

相关

■本市积极探索直管公房资源整合途径和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建立恢复性修建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大拆大建。

■本市积极做好申请式退租、“共生院”改造试点工作,按照一院一策和一户一设计的原则,在南锣鼓巷、菜市口西、砖塔胡同、东直门外北二里、雍和宫、西板桥、观音寺等地区开展申请式退租、共生院改造试点。经过腾退修缮整治,外迁居民通过共有产权住房和公租房改善了居住条件,留住居民生活得到了适度改善,违法建设得以拆除,公共空间和环境秩序明显提升。

■本市还全力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腾退的安置房保障,按照及时、精准、疏解的原则做好文物腾退、历史文化街区和文化带保护的安置房筹集,力争做到“按需保障,精准对接”。

(责任编辑:王永超)

相关知识

北京市政协启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工作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版征求意见
历史建筑可转让出租,优先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等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今起征求意见
市住建局组织参加《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视频宣
北京:东西城成片传统平房区禁止破坏、应保尽保
杭州物管条例修订草案:物管不得强制业主刷脸、指纹识别
北京拟立法:农用地严禁建设别墅、高尔夫球场
太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新规划
重庆拟立法出台社会信用条例 草案已修改40余次
北京土地拟立法:农用地严禁建设别墅、私人会所、高尔夫球场

网址: 北京市政协启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工作 http://m.zx3q.com/newsview240523.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