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这样?有人花162万买了半套房!

花了 162 万买了半套房子?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对南京新街口地区一房产

进行了司法拍卖。

其特殊之处在于,

拍卖的是房子 50% 的份额……

2020 年 10 月 6 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对一套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厅后街的房屋房产 50% 份额进行了拍卖。

记者了解到,这套房产的房屋所有权人有两名,之所以被拍卖份额,是因为其中一名房屋所有权人褚某芳深陷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之后房屋便被法院依法查封,随即进行司法拍卖。

据阿里拍卖平台公告,该房屋的建筑总面积为107.22㎡,起拍价 99 万,法院出具的市场评估价为 141 万。

虽然该房屋的建筑年代为 1997 年,但由于其地理位置优越,所以房屋均价并不低。根据南京某二手房网站数据,该地区房屋均价约为 5.5 万 /㎡,按此价格计算,这套房产的市场价格应不低于 550 万。而 50% 的产权份额,市场价格也应在 275 万左右。

但这套房产在拍卖中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在法院的拍卖公告中明示,此套房产目前仍有人居住,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过户,不交付房产。

尽管如此,99 万的 " 抄底起拍价 ",还是吸引了 3 名竞拍人报名参与拍卖。经过 24 小时的拍卖,这 3 名竞买人共出价 105 次,这套房产 50% 的产权最终以 162 万成交。

而拍下这套房产的,正是这场拍卖中的优先购买权人、该房产的另一名房屋所有权人褚某某。

可是问题来了,162 万买下 50% 的产权,能用来干什么?这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认为,褚某某买下这 50% 产权,极大可能是不想让自己的房产被别人拍下。"拍下 50% 产权后,可用来做投资、银行抵押等。当然也可以等房产增值后用来出售,但是成交的概率非常低。我们一般不建议竞拍者购买这种法拍房。"

在该拍卖中," 优先购买权人 "一词也进入公众视野。

记者从鼓楼区人民法院获悉,拥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有承租人、房屋产权共有人和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原产权单位。在房屋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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