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东莞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二合一”

记者从东莞市人社局了解到,自2020年9月1日起,东莞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将统一通过社会保险登记“一个入口”办理,用人单位可通过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窗口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dghrss.dg.gov.cn/wssb/),同步完成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

“这也是东莞人社部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通过强化部门间的业务流程协同,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推动落实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二合一’,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该项措施实施前,用人单位需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窗口分别办理业务。改革后,东莞人社部门将以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为基础,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两个入口”合并为“一个入口”办理,用人单位可同时完成两项业务的办理,采集的数据也增加人才登记方面的内容,不再多部门重复提供相关材料,实现了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真正实现了“一个入口、一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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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的信息采集指引

一、适用范围

全市参保单位(不含村社区、大中专院校)。

二、社保新增采集信息字段及字典参数

社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增加“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分类”、“合同结束时间”、“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状态”、“就业形式”7个字段。

三、网上申报系统增员办理流程及字段规则

1、登录方式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dghrss.dg.gov.cn/wssb/) 

2、增员界面

3、增员规则

1)“合同开始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经办时间上月,早于经办时间上月的不予以办理参保手续。如弹窗提示:“合同开始时间不能早于经办时间上月,若要从合同开始时间参保,请到窗口办理。”

2)参保年月等同合同开始时间,如当前经办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合同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即参保年月为:2019年11月。

3)如参保年月已有参保记录的,则相应调整参保年月。

4)当选择“在编标识”为“在编”时,“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合同状态”为灰色,无需要录入或选择。

四、社保机构窗口增员办理流程

1、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的社保专管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园区、镇(街)基金中心前台窗口办理。

2、办理材料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参保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社保经办部门对相关信息统一进行首次采集,登记信息今后若有就业登记信息变更的,由用人单位及个人通过人社分局前台进行变更;涉及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的,仍按原规定办理变更。

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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