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你的房贷将被统一转为LPR!不想转的,请记得做这件事

来源:西湖楼市

昨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除了这五大银行,还有不少银行同样发布了公告,只是转换时间上有前后差别,如浙商银行将于8月30日进行统一批量转换,北京银行是8月23-31日,兴业银行是8月14-20日,交通银行是8月21日。

2019年12月,央行发布公告,提出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转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

如今,随着公告的发布,不少银行不仅将转换时间提前了,还规定了对于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都将统一批量转换为LPR。

那么,具体的转换规则又是怎样的呢?

每家银行对于转换规则的表述不一,但是基本内容为: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以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但在重定周期和重定价日等方面,每家银行还是有些许的差别。

中国银行公告中表示,重定价周期统一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批量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农业银行表示,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均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对于重定价周期短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工商银行表示,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

浙商银行则更为详细,按照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五年期及以下的贷款,参考“一年期LPR”;贷款期限为五年以上的贷款,参考“五年期以上LPR”。自转换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最近一个月原合同对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举个例子:若您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您的原合同重定价周期为1年,转换后利率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您的加点数值为0.59%(5.39%-4.8%=0.59%)。至2020年12月31日前,您的贷款执行的利率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对于那些不想转换成LPR的客户来说,该怎么办呢?如果你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请仔细阅读各大银行的处理方式。

中国银行

如果你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如您有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当地中国银行网点。

   

提醒:对于不希望转换的客户,可在8月25日前通过手机银行选择“固定利率”,如果已完成批量转换的,也可在9月1日-12月31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

中国建设银行

1、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您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您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到我行任一网点智慧柜员机(STM)、贷款经办机构。

2、原合同有多个借款人的,一人办理即可。如有疑问,欢迎关注“建行客服”微信公众号回复“LPR”获取详情,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或者95533客服热线。

   

提醒:已经完成转换但不想转换的客户,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另外对于原合同有多个借款人,只需一人办理即可。

中国工商银行

1、若您不接受上述批量转换规则,请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

2、批量转换完成后,若您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或95588。

   

提醒:对于不接受批量转换的可在8月24日前自主转换;对于被批量转换但不接受的,可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转回。

中国农业银行

1、如不希望批量转换,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含),通过我行掌银、网银、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届时我行将不对您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

2、在我行批量转换后有异议的,您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我行掌银、网银、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协商处理。如您希望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3、如您的贷款尚未完成转换,您可按照我行2020年2月29日发布的《中国农业银行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公告》要求,通过我行掌银、网银、柜面、超级柜台、贷款经办行等渠道协商办理转换。

4、原合同项下存在共同借款人的,须其他共同借款人充分协商一致后,申请办理登记和异议处理。

5、如有任何疑问,请关注“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致电95599咨询,或联系原贷款经办行客户经理咨询。

   

提醒:对于不希望被批量转换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含)进行登记,可避免被批量转换。原合同项下存在共同借款人的,须其他共同借款人充分协商一致后,申请办理登记。

邮储银行

1、若您希望自行完成转换,请于2020年8月25日(不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办理。

2、若批量转换后,您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联系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协商处理。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行95580客服电话。

   

提醒:对于不接受批量转换的可在8月25日(不含)前自主转换;对于被批量转换但不接受的,可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联系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协商处理。

面对存量房贷变LPR,网友还有很多的疑惑,主要集中在计算方式上。小西今天再重新为大家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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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模式的计算方式

利率:LPR+点数

点数=原合同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期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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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

此前我们都是按照基本利率来的,早些年的有享受利率的折扣,如8折、9折等;近两年不少都出现了利率的上浮,如上浮10%、20%等。

那么,具体每个人的转变如何进行?

案例一:此前房贷利率上浮10%的

目前的利率:4.9%×(1+10%)=5.39%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

加点:5.39%-4.8%=0.59%

未来利率:LPR+0.59%

案例二:此前房贷利率打9折的

目前的利率:4.9%×0.9=4.41%

加点:4.41%-4.8%=-0.39%

未来利率:LPR-0.39%

最后再用一张简单的表格,来给大家简单梳理下前后房贷利率的变化,大家可以对照自己的合同看看自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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