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去世后房子要拆迁,女儿一家和继母争夺房产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家庭纠纷。六合区的王老汉和谢大妈是半路夫妻,他在去世前为了让谢大妈和女儿一家和睦共处,曾组织全家人达成过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当时大家约好了,王老汉的外孙负责赡养谢大妈,等二老去世后,之前居住的房子赠给外孙。王老汉去世后,一家人按协议行事,可没想到,一个涉事房屋要拆迁的消息,打破了平静,致使一家人起了争执,到最后竟对簿公堂。

王老汉和谢大妈是重组家庭。2015年,为了改善居住环境,王老汉的女儿王某出资200万,在谢大妈的宅基地上,建了一套几百平方米的房子。为了感谢王某的付出,王老汉和谢大妈表示,他们只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所有权归王某的儿子,也就是王老汉的外孙所有。同时,王某也表示放弃对这套房屋的继承权。

2017年,为了确保自己去世后,妻子和孩子不会闹掰,王老汉在当地居委会的主持下,与家人们达成了一个《遗赠抚养协议》。据了解,王老汉在协议中要求,外孙要对自己和谢大妈履行赡养义务,在他们去世后,将会按照这份协议,把房子转赠给外孙。如果自己去世后,谢大妈想擅自处分这套房子,孩子们可以不再履行对她的赡养义务,并可以要求谢大妈归还当时的建房费、装修费,以及利息。

同年,王老汉离开了人世。谢大妈和王某的儿子再次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书》,约定房屋过户给继外孙,继外孙继续对谢大妈进行赡养。

王老汉生前把事情考虑得很周全,谢大妈和孩子们也达成了一致,本不会再有问题,可没想到,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平衡。

2020年初,有消息称这间房子要拆迁了。虽然拆迁相关事宜还未敲定,但谢大妈不想遵守之前的协定了,希望房子的拆迁补偿由自己处置,不同意让继外孙独占拆迁款。双方协商不成,继外孙将谢大妈告上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要求谢大妈按约定赔偿建房款、装修款以及利息,共计360万元。还要求由王某继承父亲王老汉的房屋份额。

承办法官徐成琼认为,目前,相关证件上只有谢大妈的名字,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建于婚姻存续期间,属于谢大妈与王老汉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一家出资的200万元,应认定为借款,享有债权。双方对于借款利率虽约定为36%,但在未实际支付利息的情况下,法院最高仅支持24%的利率。

徐成琼劝说双方,一家人应以和为贵。之前双方已有过约定,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目前拆迁情况不明,争来争去,结果也不一定能让双方都得偿所愿。

近日,谢大妈和王某一家考虑过后,接受了法庭的调解,自愿达成协议:解除此前双方签署的《遗赠抚养协议》,谢大妈同意由继外孙处理拆迁事宜,拆迁款及安置房产权由谢大妈和继外孙协商分割份额;此后,谢大妈不需要王某一家履行赡养义务,自行负责养老事宜;双方的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一次性解决,自此无涉。(文中人物系化姓)

来源:现代快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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