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集团所持阳光城1705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1月7日,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显示,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所持1705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52%,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0.41%,起始日为2022年1月5日,到期日为2025年1月4日,冻结申请人为南京银行(601009),原因为财产保全。

对此,阳光城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阳光集团可能存在短期流动性风险,相关流动性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未来,阳光集团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武新 校对 付春愔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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