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要素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3月30日)

  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2020年5月11日)

  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3月13日)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3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6部分,共计19条,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实行分类供应。工业用地分为招商引资保障类、扶持做大做强类和市场充分竞争类三类用地,前两类按协议挂牌供地,市场充分竞争类用地采取“控地价、竞贡献”。

  2.明确竞贡献内容。市场充分竞争类用地实行“控地价、竞贡献”出让,即地价控制在一定区间,当地价达到上限时,转为竞亩均年税收,亩均年税收大者竞得土地。

  3.实行“五个统一”。市场充分竞争类用地实行“统一条件、统一咨询、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承诺”五统一。

  4.实行“三相”供地。一是比例相宜。招商引资保障类用地、扶持做大做强类用地的供应面积占年度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不大于60%。市场充分竞争类产业用地的供应面积占年度工业用地出让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二是质量相当,三类用地的区位条件、配套成熟度相当。三是进度相适,三类用地的出让进度要按比例。

  5.强化履约诚信。凡承诺遵守投资建设要点的企业,均可参与竞买,要自愿承诺履行《履约监管协议书》等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理性有序竞争。承诺税收的评价期不少于5年,评价期内可统筹平衡。

  6.实行高效供应。实行统一云上读地、双线签约、书证同办,推进工业用地高效供应。

  7.落实部门职责。一是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督促企业履约兑现的责任主体。对未兑现亩均税收、开竣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承诺的,各地根据协议约定处理。依法将违约受让人的相关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的予以联合惩戒。二是市发改委牵头每年对标准地履约监管情况进行评价通报,会同属地依法将违约受让人的相关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计入其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的予以联合惩戒。三是市审计局对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履约监管责任进行跟踪审计。四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读地云”平台,编制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制定工业用地收储标准,组织地块出让,加强出让合同和不动产产权管理。

  四、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全市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出让。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王永涛

  联系电话:88264868

相关知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的通知》政策解读
浙江杭州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
《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解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 市场调控的通知》政策解读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的解读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关于拟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文件的公示
关于调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制定说明)

网址: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的通知》政策解读 https://m.zx3q.com/newsview269039.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