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路口借道左转,请按指示通行

5月28日,随着借道左转LED指示屏正式上岗,位于黄河路与黑龙江路交会路口(群众饭店路口)南向北方向一条借道左转车道也正式启用。

之所以称为借道左转,是因为它本是北向南方向的一条行车道,而经过乌鲁木齐交警的现场调研,通过增设借道左转LED指示屏,并与路口信号灯网络相连,在对向车道空闲时段,通过LED屏文字提示的方式,引导南向北方向(七一酱园方向驶入路口)的车辆驶入,将原本该方向的两条左转车道临时增加为三条,以此提升路口左转车辆的通行效率,减少排队几率。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民警李萌介绍,这是乌鲁木齐继五星路与红山路交会路口西向东方向设置借道左转后的又一处。不同的是,位于群众饭店路口的借道左转车道是将原本的信号灯引导借道改为LED屏显引导,且该屏显系统与路口信号灯系统联网,在提升南向北方向路口左转车辆通行率的同时,缩短各方向路口信号灯总的周期时间,市民开车途经路口等待红灯的时间也将缩短。

沙区交警大队道管员刘昌隆介绍,这也是乌鲁木齐交警部门精细化交管举措中的一项,即充分利用有限的道路资源,不断提升路口、路段、区域内乃至全市的通行效率。如此简洁明了的借道左转中,仅一个LED指示屏内就包含了三个相位的信号灯配时方案,在保障车辆于不同时段有序借道的同时,还要避免借道车辆与对向来车交会影响路口通行。

提示:借道通行仅限对向道路地面双黄虚线范围内的一条车道,若驶出虚线范围,警方将以逆向行驶,对违法车辆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当LED指示屏显示为“禁止借道”红色字样时,车辆若驶入借道区域,也将因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被处以200元、记6分的处罚。

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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