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政/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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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自发布以来,对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合同约定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变。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

二、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置换时,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差值。

三、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四、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加点幅度不得低于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五、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应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做好落实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有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同时废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9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此次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8月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促进贷款利率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涉及面广、期限长、受到公众高度关注等特点,发布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16号公告,明确了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形成,使较长合同期限房贷的利率能够随市场利率调整,对推动房贷利率市场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迫切需要调整优化。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回应群众关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第11号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2.当前房贷利率定价机制的问题是什么?如何完善?   答:根据合同约定,房贷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房贷合同期限普遍较长,固定的加点幅度无法反映借款人信用、市场供需等因素变化,一旦市场形势发生转变,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扩大。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需要优化制度设计,促进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以适当方式变更合同。   2023年8月,为充分响应群众诉求,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引导商业银行,采用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等方式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取得较好效果。但由于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下加点幅度不能自主调整,近期新老房贷利差矛盾再次累积扩大。商业银行将通过行业自律协调一致,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但上述方式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新老房贷利差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破除制度性障碍,促进商业银行、借款人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3.此次公告调整优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主要进行了如下优化: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后续,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商业银行进行批量调整,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并维护合同严肃性。   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4.公告发布后,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调降?   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各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无需到商业银行网点办理,具体请及时关注承贷商业银行官方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批量调整完成后,借贷双方还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24年9月29日)附录财联社文章: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迎重大进展!10月31日前批量调整 12日前主要商业银行将出细则

    财联社9月29日讯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

   综合公告及倡议信息看,2024年10月31日前,商业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批量调整后,2024年11月1日起,满足一定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可协商调整加点幅度及重新定价周期

  财联社记者测算,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有利于借款人进一步降低房贷利息支出,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也有助于稳定购房者预期,提振信心。

   什么时候调整?怎么批量调整?

   根据《倡议》,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降低幅度方面,对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加点下限(如北京、上海、深圳)。

  《倡议》强调,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多家银行也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将于10月12日前发布操作细则,并在10月31日之前实施统一批量调整

   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会降到什么水平?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全部存量房贷加权平均利率约为4.06%。2024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61%。上述《倡议》明确,10月31日前,将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批量调整至不低于-30BP。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将降至约LPR(3.85%)-30BP=3.55%,略低于2024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水平(3.61%)。

   此前,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人民银行拟指导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期平均下降0.5个百分点左右。“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银行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水平不同,上述下浮幅度是预期的平均数。”

   可以看出,按照上述案例,调整后,利率较调整前的4.06%降幅约0.5个百分点,预计降幅为平均值,具体到每个合同将各有不同。如果考虑到央行政策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10月21日LPR可能跟随下降,在贷款重定价后,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水平还将明显低于3.55%,大幅节省房贷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但值得关注,由于借款人重定价日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调整后会有所差异。批量调整后的利率下降主要是加点幅度下降至-30BP所致。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也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以下表为例,假设2024年10月31日进行批量调整,由于2024年2月、7月5年期以上LPR还分别下降了0.25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因此,对于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的,10月31日调整后的利率为3.9%(当时的LPR4.2%-0.3%),若LPR保持3.85%不变,则明年1月1日LPR重定价后,利率为3.55%(当时的LPR3.85%-0.3%)。

   若假设2024年10月21日报出的5年期以上LPR跟随央行政策利率下降0.2个百分点,那么,最新的LPR则由当前的3.85%降至3.65%,后续保持不变。则明年1月1日LPR重定价后,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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