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拟推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单户补贴最高不超2万元

10月19日,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清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拟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购置车位补贴、契税补贴;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清远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商品房合同备案日),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住宅,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由受益财政部门分别给予4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的消费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且不高于应缴购房契税额度。

与此同时,在清远全市范围内购买已办理首次登记的一手车位,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由受益财政部门给予1000元/个的消费补贴。

此外,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购买商品房(含新建住宅、新建非住宅或二手房)未缴纳商品房契税,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由受益财政部门按照契税总额的30%给予消费补贴。

相关知识

广东清远拟推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单户补贴最高不超2万元
襄阳襄州区:首次购房将享有2万元补贴及50%契税补贴
6月超20城发放购房补贴
福建漳州:外地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补贴2万元
江苏淮安:人才购房补贴总价50%,最高不超200万元
浙江衢州:大学生购房最高可得3万元补贴
哈尔滨:二胎三胎家庭购房最高可得2万元一次性补贴
四川宜宾兴文县:农村转移户籍人员家庭购房最高补贴5万元
山东莱州:购新房最高享1万元/套购房补贴 契税补贴50%
佛山为40陶企发用气补贴1270亿元,广东气价已成全国最高?

网址: 广东清远拟推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单户补贴最高不超2万元 http://m.zx3q.com/newsview512159.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