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鼓励措施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5月21日,来自贵阳市人民政府的最新消息,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贵阳市出台若干鼓励措施,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中,为助推乡村振兴,其中明确,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补助。加快“星创天地”培育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补助。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对省级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按照省级工作经费的50%比例给予配套,并择优给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贵阳市将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双提升”,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到期连续申请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20万元补助。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贵阳市每年将对纳入统计监测的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以年度企业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企业,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给予15%补助,1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10%补助,最高补助额度500万元。对评估结果为良好的企业,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给予10%补助,1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5%补助,最高补助额度300万元。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的企业,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给予5%补助,1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2.5%补助,最高补助额度100万元。市级和企业所在的区(市、县、开发区)财政科技资金分别承担50%。

  据了解,贵阳市还针对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制定了鼓励措施。其中,对企业自建研发平台获市级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助,每年基于运行情况择优再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由市对应主管部门给予100万元补助,国家级给予5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工业设计中心由市主管部门和所在的区(市、县、开发区)按一定比例给予省级100万元、国家级500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每年度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情况择优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补助,由市级和新型研发机构所在的区(市、县、开发区)财政科技资金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承担比例不低于50%。

  来源:贵阳日报融媒体 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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