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回购条件及方式

关于对《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本市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再上市等相关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hfpc@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障房审核分配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8608

4.传真:010-55597534

5.欢迎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相关知识

北京拟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回购条件及方式
北京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可出租
杭州拟规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可增购和上市
重磅!北京拟出新规:共有产权住房将可对外出租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可出租,租赁活动纳入监管范围
广东出台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意见 明确单套建筑面积不超120平米
广东: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限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北京拟允许出租共有产权房
广东:共有产权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网址: 北京拟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回购条件及方式 http://m.zx3q.com/newsview494160.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