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鼓励国企收购滞销房用作保障房,加大风险项目处置力度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8月16日,据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于8月15日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湖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出鼓励收购滞销房、加大风险项目处置力度、统筹项目间资金使用、因地制宜进行验收等多项举措。

《通知》明确,鼓励收购滞销房,对困难房地产企业的滞销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作为保障安置用房等。与此同时,《通知》提出,降低预售申请条件,在中心城市范围内,对分期申请预售的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从不少于2万平方米调整为不少于1万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有约定及尾期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加大风险项目处置力度,经湖州市全力促进房地产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专班认定的出险项目,参照恒大项目风险处置方式,对税收等政策提供支持;统筹项目间资金使用,对该地区同一个出险房企的项目,适当放宽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项目资金在本地区内不同项目间统筹使用,确保被调出资金的项目在“保交楼”无风险、偿还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并购融资,且留足至产权办理所有费用的基础上,盈余资金可支持其他项目风险处置;因地制宜进行验收,对宗地面积较大、开发周期较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采取分期分批竣工验收、土地复核。

对于此次湖州新政,当地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鼓励收购滞销房”尤其受到业内外关注,此类措施比较少见。但早在2009年,北京曾鼓励企业将滞销商品房改为租赁住房;2015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曾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市、县可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该人士进一步表示,类似“鼓励收购滞销房”的措施有益于改善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的现状。

该位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新政中的降低预售申请条件,也是纾困房企的政策;允许房企分批竣工,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可以分期开发,也有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和开发商资金压力。而8月15日湖州还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包括缴存职工家庭单笔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7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间隔6个月时间间隔要求等,有利于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多项政策叠加,客观上有助于房企清除库存,快速回笼资金。

校对 柳宝庆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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