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提取超64亿元!2019泉州公积金报告出炉

来源: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泉州晚报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在本报第六版发布《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及执行、服务改进、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2019年,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126.85万人次,提取额64.01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84.6%),比上年增长13.63%;提取率达73.52%,比上年增加2.99个百分点,比2017年增加1.82个百分点,处于近三年的最高峰。2017年至2019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当年提取率均在70%以上。

2019年,我市进一步推广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全年共发放公积金贴息贷款5612笔、25.25亿元,该项业务占公积金+贴息贷款总额的比重从2018年的10.07%迅速增长至47.62%,充分拓宽了贷款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压力,满足了更多缴存职工合理的购房融资需求。

此外,2019年,我市初步建成了由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和自助终端八大服务渠道构建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型”全方位服务模式,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服务。

首先,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服务缴存单位及职工,实现“足不出户的公积金”。目前网厅已开通单位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增减员、补缴核定、年度基数调整、离退休提取、转移接续、单位及个人信息查询、缴存证明打印等高频业务,为企业和职工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其次是通过手机APP、微信号服务群众,实现“指尖上的公积金”。市民拿起手机不仅可以随时了解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明细、贷款余额、还款明细,还可以通过“闽政通”APP或者支付宝上的“闽政通”小程序,“刷脸”线上自助办理离退休提取业务。第三是通过智慧终端延伸服务渠道,实现“家门口的公积金”。目前我市已在中心市区部署了14台24小时公积金自助查询机,市民在居住社区附近便可以享受到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以下为年度报告详情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住房公积金决算情况报告、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申请增加归集和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3人,其中,在编82人,非在编31人。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3355家,实缴单位18065家,净减单位4621家;新开户职工7.05万人,实缴职工51.49万人,净增职工2.79万人;缴存额87.06亿元,同比增长9%。2019年末,缴存总额660.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9%;缴存余额237.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7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去年保持不变。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64.01亿元,同比增长13.63%;占当年缴存额的73.52%,比上年增加2.9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422.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6万笔27.7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89%、42.40%,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612笔25.25亿元,合计发放贷款12196笔53.03亿元,贷款笔数同比增长1.25%,贷款金额同比下降1.12%。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0.3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6万笔439.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2%、6.74%;贷款余额246.6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0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3.76%,比上年末减少12.3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去年保持不变。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本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19年,本中心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7.5亿元,归还35.53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82.2亿元,融资余额14.57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13亿元。其中,活期1.24亿元,其他(协定)6.8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03.76%,比上年末减少12.31个百分点。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83802.27万元,同比增长0.88%。存款利息2449.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1349.34万元,其他3.6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56188.64万元,同比下降2.96%。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3996.02万元,归集手续费1343.4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26.74万元,其他18322.4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7613.63万元,同比增长9.69%。增值收益率1.23%,比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管理费用2516.6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097.02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95.6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935.82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9663.9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4510.9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337.46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人员经费1304.98万元,公用经费119.06万元,专项经费913.42万元。

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16.62万元,逾期率0.21‰。

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9663.9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0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2%。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本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5.73%和9%,实缴单位数同比减少20.3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92%,国有企业占8.57%,城镇集体企业占3.17%,外商投资企业占2.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32%,其他占18.2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63%,国有企业占21.10%,城镇集体企业占4.44%,外商投资企业占5.5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06%,其他占13.54%;中、低收入占97.78%,高收入占2.2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39%,国有企业占13.09%,城镇集体企业占3.5%,外商投资企业占8.2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5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32%,其他占12.91%;中、低收入占99.62%,高收入占0.38%。

(二)提取业务:2019年,16.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4.0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38%,租赁住房占0.05%,其他占0.3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68%,出境定居占0.22%,其他占1.4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45%,高收入占3.5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1.5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74%,比上年末减少1.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9835.2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8.48%,90-144(含)平方米占76.64%,144平方米以上占4.88%。购买新房占84.17%,购买二手房占15.8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6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5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4.64%,30岁-40岁(含)占47.93%,40岁-50岁(含)占22.8%,50岁以上占4.63%;首次申请贷款占89.9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02%;中、低收入占96.39%,高收入占3.61%。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416笔17939.8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8190.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1520.0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612笔252545.2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68.74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025.17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808笔306570.6万元,累计贴息2038.5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本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3.12%,比上年减少2.94个百分点。

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9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9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根据市统计局统计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19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479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3954元。根据省政府关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精神,2019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50元;2019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38元。

2.2019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一是上线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财务专户统一核算系统,精简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将全市39个存款专户整合为市级5个专户。统一全市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与泉州工行、泉州中行签订合作协议,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承办银行增加到四家,进一步拓宽贷款资金来源,有效缓解流动性压力,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购房融资需求。三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业务流程和材料进行再压缩再简化,简化离退休提取证明材料,取消提取还商贷证明材料时效限制,优化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证明材料,着力提升服务效率。

(二)2019年服务改进情况

市管理中心于2019年3月搬迁入驻东海大厦,5家业务承办银行全部入驻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市民“只进一扇门”,即可进行“一站式”办理业务。2019年,市管理中心完成了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交易中心系统数据共享工作,并于全市14个网点投放触摸查询机。另外,市管理中心积极拓宽微博、微信、APP等多种服务渠道,为公积金业务实现“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2019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上线新系统。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于2019年2月正式上线运行,同时接入住建部银行结算应用平台,全面完成了“双贯标”工作。二是以“互联网+”为导向,着力打造“智慧公积金”,先后在网厅和手机APP上开通单位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增减员、补缴核定、年度基数调整、离退休提取、转移接续、单位及个人信息查询、缴存证明打印等高频业务,实现了“掌上办、刷脸提”。三是完成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三级等级测评。

(四)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市管理中心荣获“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全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度市级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吴玉芳同志被省人社厅和省住建厅授予“全省住建系统先进个人”,郑杰毅同志被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授予“泉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陈超颖同志被泉州市妇联授予“泉州市三八红旗手”,李君玲同志被县妇联授予“永春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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