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政释疑:家庭多套存量房盘活按“一户核减一套”计数

  长沙市昨日发布将存量房盘活作为租赁住房、存量房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的新政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行业及各层面给予了高度关注。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今日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此新政已获有关方面肯定,长沙市将继续保持楼市调控的战略定力,将“房住不炒”与更好地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有效结合,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该负责人说,市民在新政出台后购买了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如果盘活为租赁住房,也是要计入家庭住房套数的。新政只针对在政策实施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才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同时,针对市民家里有多套房屋满足盘活条件,是否可以盘活至只剩一套房屋后,再购买一套房屋,或者全部盘活后,再购买两套新房的疑问,该负责人称,目前长沙市在审核购房资格时,是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即有多套住房出租的家庭,在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时均只核减一套,不影响多套住房盘活用作租赁房。这意味着,3套及以上住房家庭,不能通过盘活存量房作租赁住房,来换取新的购房资格。

  该负责人强调,长沙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调控、精准调控,使房地产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确保居者有其屋,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赵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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