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图则编号07-02地块规划维护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

本次维护图则编号07-02地块位于南宁市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B片区西南侧,即振邦路以东,那约路以西,华安路以南,那浪路以北围合的区域。维护地块的用地面积为77476平方米,约116.25亩。

二、维护理由

为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B片区的新兴产业发展与产城融合,优化用地布局,须对图则编号07-02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相关规划内容进行规划维护。

三、主要维护内容

(一)用地性质和用地兼容性调整

为积极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进一步解决片区企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紧缺的问题,拟将图则编号07-02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居住(二类居住用地代码:R2)和零售商业(零售商业用地代码:B11),其中兼容的居住和零售商业的总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40%,其余为一类工业。另一方面,居住和零售商业的总用地面积除计算居住和商业建筑基底面积外,还应包含该区域周边合理的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公共空间面积,须独立占地,并临街设置。

图则编号07-02地块的用地兼容性在不改变地块主导性质的前提上,可经规划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地块为单一性质用地或者兼容用地。

(二)规划指标控制

为保障07-02地块内各业态合理的开发强度及环境品质,拟对该维护地块的不同功能业态相关的规划指标分别进行设置,具体如下:

1.主导功能(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35%且≤50%,绿地率≥10%且≤20%,建筑限高≤80米,机动车停车位为0.5-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兼容功能(居住和商业)

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机动车停车位为0.6-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调整后环境保护要求

调整后的07-02地块的拟准入的产业业态须满足新兴产业的有关批文要求,该地块仍按原地块用地性质(居住)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用水排放须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环境质量标准控制,满足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的环保要求。

2.环境空气须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满足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的环保要求;

3.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满足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环保要求;

4.生产中的固体废弃物需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专门收集处理,医疗卫生废弃物应进行集中焚烧处理,其它生活垃圾废弃物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运送到垃圾处理场处理。

其余规划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其他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州路交叉口)。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应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603,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夏A座3919室)。

特此公示

附件:1.01区位示意图

2.04 07-02地块图则维护前

3.06 07-02地块图则维护后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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