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划定“底线”要求: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

人民网北京2月23日电 (王仁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质量常见问题,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好”。

从具体内容看,通知从防水、防噪、室内空气健康等八方面,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划定“底线”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便于监督检查的技术要点。

其中,在室内隔声防噪方面,通知明确“外部噪声源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昼间不大于40dB、夜间不大于30dB,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不大于33dB。”严格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选材,确保室内空气健康,提出“应绿色环保,优先选用获得认证标识的绿色建材产品。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甲醛不大于0.07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不大于0.45mg/m3。”

此外,在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方面,通知强调,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留痕。对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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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

(责编:王仁宏、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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