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家庭可自愿互换房源

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1月13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微发布消息称,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的承租家庭,符合互换申请条件,即可在全市统一的保障性租赁房互换平台,将承租的房源与其他承租家庭房源申请互换。

据悉,为满足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房源互换需求,进一步提高房屋使用效率,促进职住平衡,建立保障性租赁房内部流转机制,厦门制定了《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工作规程(试行)》(简称“工作规程”),建立全市统一房源互换平台,互换平台将于2022年1月14日启用。

根据工作规程规定,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申请,面向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承租期限不少于1年的承租家庭。承租家庭在一个合同期内可以申请一次房源互换。此外,互换房源可同房型或不同房型间互换,但互换后的保障性租赁房房型均应符合家庭人口数对应的配租标准。这既解决房源互换需求,也兼顾承租家庭的房型调整需求。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武新 校对 王心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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