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建局: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秩序 打击首付融资等行为
中国网地产贵阳讯/近日,为加强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部分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购房首付、网签、过度营销等销售行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信访投诉主要反映商品房购房首付、网签、过渡营销等问题,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贵阳市住建局将对以上行为严格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内容如下:
1.购房首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2.商品房销售价格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住宅楼当表一房一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中报,每套住宅的销售价格应与申报价格相对应,企业不得擅自调整住宅预售许可申报价格。
为严格执行稳房价、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销售商品住房过程中,严禁使用返券、返卡、返现金等手段过渡营销;促销赠送物品的,物品价值严格控制在合理比例范围内。
3.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
要求:《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离品房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合同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推行电子政务,实行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
原文件如下: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朱双江)相关知识
贵阳市住建局: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秩序 打击首付融资等行为
贵阳住建局:规范购房首付、网签等行为 违规将列入失信名单
贵阳严禁首付分期、返现等房地产过度营销行为
保定市住建局发布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霸州市住建局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贵阳:严格监管房地产项目“0首付”等过度营销行为
严格监管房地产项目“0首付”等过度营销行为
东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
贵阳:严格监管房地产项目“0首付”等过度营销行为
保定市住建局重拳整治无证施工无证售房行为
推荐资讯
- 1穷人装修3万硬装怎么样,硬装 88876
- 2婆婆对儿媳说的暖心话 婆婆喜 83113
- 3女生戴14号戒指算粗吗 正常 83055
- 400后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登记 64633
- 5燃气灶怎么选?跟随方太高效直 54115
- 6男生戴戒指的含义图解 女生戒 35872
- 7杨燕军 | 医院建筑的顶层设 27588
- 8克洛斯威墙面定制,约您共度— 20527
- 9宜家遭遇线下门店业绩下滑困境 20328
- 10广州楼市:公积金贷款常见的误 2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