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回复关注函:黄陶二人暂未解除一致行动人

8月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针对此前外界关注的公司实控人黄红云与陶虹遐解除一致关系等问题,公告解释称,陶虹遐与黄红云均没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同时,金科股份(000656,股吧)在回复函中指出,若黄红云与陶虹遐及虹淘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后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20.54%的股份比例,并获得广东弘敏6%的表决权委托。广东弘敏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美凯龙(601828,股吧)的实际控制人车建兴。

金科股份对近一个月的“家务事”进行了梳理。

7月8日,一封署名为陶虹遐的公开信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信中称,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免除陶氏兄弟所有职务行为属单方面违背了其与陶虹遐签订的一致行动人条款,单方面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金科股份也迅速发布声明回应,表示公开信言论不实,陶氏兄弟在职期间表现不佳,且存在违规行为,予以开除是公司合法合规的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没有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但充分尊重陶虹遐的意见。

由此可见,双方谁都不想先迈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第一步。一场“家庭内部斗争”,也顺利引起深交所的注意。

7月13日,深交所向金科股份发布关注函,要求金科在16日之前说明主要股东的名称,与、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书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构成承诺,主要股东剩余股份的持股比例,相关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触发股东要约收购义务等问题。

而直到8月3日,金科股份才将一份迟到18天的回复公告呈现给大众。

经过向双方咨询,陶虹遐与黄红云均没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根据上述情况,金科股份认为,虽然陶虹遐所发函件内容有效,但因双方均未就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做出明确意思表示,故未产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法律后果。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表态表示认可,并指出在没有其他证据文件的情况下,陶虹遐与黄红云均没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明确的意思表示。若黄红云或陶虹遐任何一方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需明确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生效。

至此,耗时近一个月的金科“家务事”似乎暂时画上了句号。

在业内人士看来,按照金科股份回复函的表述,黄红云与陶虹遐双方均未对是否解除一致行动人做出明确表态,后续是否有进一步的发展,仍需关注。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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