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出台新规严控炒房:公证摇号销售的新房,不得更名

6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商品住房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除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更名外,其他情形不得更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的项目,不得更名。同时,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该房源须按原合同价格进行公示,并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公开销售。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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