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确定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更大便利创业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部署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是拉动内需、支持乡村的重要举措,潜力巨大。一要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改造提升县城商业设施,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的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二要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等发展,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三要加快推进农产品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产地专业市场,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促进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发展农资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加工等服务。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四要完善对县域商业设施建设的用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投入保障范围,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给予快捷通行、车辆通行费用减免等支持。五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行为。会议强调,要抓紧清理各领域不合理规定,严禁乱罚款。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促进农村消费、拉动内需、支持乡村的重要举措,对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县域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一大批互联网企业将目光投向需求潜力巨大的县域市场。然而,县域经济还存在商业体系建设不完善、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场秩序有待规范、农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冷链物流配送率低等问题。”洪勇指出,此次国常会对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出了部署,为市场主体投资县域商业指明了方向,包括推进县域商业连锁经营,推动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发展等,还强调了农村商业发展的重点和用地、金融等保障措施。这有利于拉动县域经济投资、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消费。

“当前,县域消费潜力尚未被充分激发,这与商业体系不完善、消费能力偏低有关。为此,要着力完善促进县域消费的软硬件环境,借助数字技术发展消费新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通过金融、财税、用地等政策措施,加快构建适合县域的商业体系和基础设施。同时,着力提高县域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提升县域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Z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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