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建委禁限两类外墙保温工程技术
日前,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该《通知》要求,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得采用薄抹灰外保温系统和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
该《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主城都市区(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非承重墙体砌块自保温、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预制保温外墙板等墙体自保温技术应用规模。
禁限技术要求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主城都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二)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三)严格执行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渝建〔2018〕502号)、《关于印发<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要求(修订)>的通知》(渝建绿建〔2021〕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非承重墙体砌块自保温、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预制保温外墙板等墙体自保温技术应用规模。
加强应用管理
(一)建设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应切实加强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过程管理,严格督促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和材料供应单位落实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安全责任,确保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和施工满足国家及我市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二)设计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文件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外墙外保温工程构造做法,材料种类、主要技术指标和燃烧性能等级等技术要求。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质量承担审查责任,应重点审查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做法(包括粘结面积、锚固要求、分隔缝、构造线条、托架设置等)、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等构造措施等要求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以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四)施工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实施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55)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外墙外保温材料、粘结材料、抹面材料、增强网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复检,经复检符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开展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时,外墙外保温材料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外墙外保温材料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牢固。采用胶结剂施工工艺的,应对外墙外保温材料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进行现场拉拔试验,并对粘结面积进行剥离检验;采用锚栓施工工艺的,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保温装饰复合板的锚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并对锚固力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五)监理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材料进场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应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对复检发现外墙外保温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允许使用;应严格落实外墙外保温工程旁站制度,对施工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旁站监督并做好影像记录以备复查,凡发现不符合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六)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客观真实性负责,不得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测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报告。若发现相关单位抽样、封样和送样行为存在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七)材料生产企业应对出厂材料详细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包装标识,具有可追溯性。供应过程中应加强运输过程包装及保护管理,不得以次充好。
(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开展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工程质量责任,不得擅自调整工程管理要求。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应立即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强化监督管理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在建项目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监管,在每年开展的绿色建筑专项检查中纳入相关内容。对发现外墙保温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设计质量不过关、施工质量不达标、性能等级不符合工程技术应用要求的,应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责令其整改到位。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开展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工作,认真核查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和检测报告等资料,与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不符的,不得通过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相关街道或物业服务单位对辖区内既有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外墙外保温系统出现开裂、空鼓、变形、渗水、脱落等质量缺陷和损坏情况,在保修期限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超过保修期限的,按照《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 376)、《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后及时进行维修。
相关知识
重庆住建委禁限两类外墙保温工程技术
关于住宅外墙保温“脱落”问题 北京市住建委将要展开一次大排查
北京市排查住宅外墙外保温系统
北京排查住宅外墙外保温系统
什么是外保温?外墙保温特点和施工事项介绍
外墙保温装饰行业如何打造绿色建筑?
外墙保温专项检查发现气凝胶隔热毯等材料测试问题报告
专家观点|外墙保温装饰行业如何打造绿色建筑?
北京住建委督导住宅工程质量 发现问题215项
北京住建委:坚决遏制、精准打击恶意炒作学区房
推荐资讯
- 1穷人装修3万硬装怎么样,硬装 85362
- 2婆婆对儿媳说的暖心话 婆婆喜 78442
- 3女生戴14号戒指算粗吗 正常 78395
- 400后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登记 64511
- 5燃气灶怎么选?跟随方太高效直 54010
- 6男生戴戒指的含义图解 女生戒 33317
- 7杨燕军 | 医院建筑的顶层设 22904
- 8克洛斯威墙面定制,约您共度— 20452
- 9宜家遭遇线下门店业绩下滑困境 20239
- 10广州楼市:公积金贷款常见的误 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