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验收 天津中海海豪地产被当地住建委罚款5万元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下发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中海海豪地产有限公司在津西梅(挂)2019-111号地块项目中,因未按规定组织阶段验收要求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河西区住建委处以5万元罚款。

  天津中海海豪地产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欧阳国欣。由中海置业(天津)有限公司100%持股,间接由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涉罚地块为中海于2019年9月以22.2亿元拍得,总用地面积40085.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7%,楼面价为20670元/平方米,溢价率5.71%。在建项目为中海左岸系列“左岸澜庭”项目,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属于新梅江板块目,售价约37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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