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打非办接连发声!“以房养老”有这样的新骗局!警惕!

3月2日,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打非办”)发布《关于防范借养老服务之名吸纳公众资金的风险提示》,提醒市民警惕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

截图自深圳市民政局官网

“以房养老”成骗局借口

近年来,以养老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在多地出现。深圳市打非办发布的文件中提到,当前,社会上一些企业、公司平台及个人打着养老服务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多种手段,吸引广大群众进行投资。事实上,部分平台或个人不具备资质、无正当实体、收益与其承诺的回报不匹配、资金安全无保障,其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深圳打非办在文件中还总结了常见的六种需要警惕的情形: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三是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四是以“以房养老”为名,通过为投资人包办房产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储;五是以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六是以销售“保健产品”名义吸收资金。

另外在2月19日,北京市有关部门也对“以房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骗局与陷阱,进行了案例式的揭底。

据北京打非办介绍,近几年,不少公司利用国家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打着“以房养老”旗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为投资人指引并陪同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所获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此外深圳打非办这次相关风险提示,“剑指”不法养老机构。据深圳市民政局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因此深圳打非办和深圳市民政局共同建议,该市老年人及家属应谨慎甄别养老机构。

探索中的“以房养老”仍需进一步完善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将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或特定的金融机构,以取得贷款用于养老,老年人在世时仍保留房屋居住权,去世后则用住房还贷。该模式在国外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并给老年人养老提供了一种全新思路。

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率先启动“以房养老”保险试点,2018年8月向全国推开。但相关进展并不顺利。

截至目前,我国正式施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公司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多家保险公司得到了经营资格,但并没有开展具体业务。

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抓住了“以房养老”的借口,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所获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但往往轻信的老人面临的是钱房两空的境地。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在两会提案中指出,金融业尤其是保险业应当借助《民法典》出台设立法定用益物权“居住权”的重大机遇,及时修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相关规定,推出以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相分离为核心的养老金融产品,保证老年人居有所依。同时,要明确任何无牌机构提供的以房养老产品均为非法。加强产品审查,防范养老人权益受损或形成系统性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也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建议,建议组建以房养老保险的专项监督管理小组以及以房养老保险咨询机构,为该业务的发展提供管理、担保和咨询支持;建议银保监会联合司法部门、民政部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支持业务发展的制度,对公证、抵押、继承、交易税费等事宜的流程进行简化对业务费用进行优惠。建议银保监会推动以房养老保险保单的资产证券化的试点,以盘活固定资产、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市场的参与度。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趋势,探索有意的养老模式成为必然。虽然是成功的国外经验,但目前看来,“以房养老”模式要在我国的顺利发展,还有很多的地方和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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