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建议试行企业“休眠”制度

11月28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

其中提到,试行企业“休眠”制度。部分督查组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很多企业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而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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